【大纪元2025年11月24日讯】立法院建议研议将旁系血亲禁婚范围适度限缩至四亲等以内可行性。医界人士认为,表兄弟姐妹通婚生出畸形儿案例屡见不鲜,对家庭造成冲击、增健保负担,立法应具前瞻与稳定性。
民法规定不得结婚的亲属为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的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立法院法制局提出议题研析报告指出,建议主管机关参酌德、日等立法例修旁系血亲禁婚范围。
台湾生殖医学会理事李茂盛今天向媒体说明,过去表兄弟姐妹结婚与生育的案例中,常出现许多畸形儿,这对台湾社会并非好事,也可能造成健保资源的额外负担。若如今立法院拟修旁系血亲禁婚范围,为了改善少子女化问题,近亲结婚对于少子女化问题完全没有帮助。
李茂盛认为,因为少子女化的根本原因并不在此,改善少子女化问题,应着重于提升托育政策与生育补助等,并鼓励年轻人提早结婚,增加婚姻数量才是有效的政策方向。他强调,立法应具备长远且周全的规划,不应频繁变动,否则会对社会造成混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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