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頭灣遊民所鄰居反擊訴訟 法院明早開庭

停工令未撤、建照未批 華人屋主的律師促法院駁回開發商強行進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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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高等法院預定於5月7日(週三)開庭,審理開發商針對羊頭灣U大道Coyle街2134號遊民所鄰近兩戶華人屋主的訴訟案。被告律師薛斌(Benjamin Xue)代表兩名鄰戶屋主,已於5月2日晚向法院提交法律備忘錄,反對原告提出的任何禁制令或法律救濟。

「原說要蓋平價房,實際卻是遊民收容所」——華人鄰居控訴開發商誤導簽約,堅決捍衛後院權益。圖中右側為預定開發場地,左側為多戶華人民宅,開發商須經屋主同意,方能進入其後院作業。
「原說要蓋平價房,實際卻是遊民收容所」——華人鄰居控訴開發商誤導簽約,堅決捍衛後院權益。圖中右側為預定開發場地,左側為多戶華人民宅,開發商須經屋主同意,方能進入其後院作業。(法庭文件)

爭議背景:被控違約的「許可協議」

根據文件記載,原告遊民所開發商「Coyle 2134號住房發展基金公司」(2134 Coyle HDFC)目前為Coyle街2134號地塊的擁有者,但其於2024年12月17日才由Coyle Street Owner LLC接手物業,而後者亦於2024年5月23日才由Coyle Properties LLC取得產權。

早在2023年8月,尚未擁有該地的Coyle Owner LLC曾以信件聯繫被告梁女士及另一位華人屋主,要求進入其後院以安裝施工前的臨時防護設施。信中聲稱目的是建造「可負擔住房」,並附上需簽署的許可協議。然而,薛斌律師指出,Coyle Owner LLC當時並未擁有該地產權,且其實際計劃為設立遊民收容所,這一真相並未向被告披露。

在數月持續的法律威脅與壓力下,華人屋主被告最終於2023年12月簽署所謂的許可協議,但律師指出,該簽署是出於「脅迫及基於虛假陳述」,且缺乏任何形式的許可費用、明確施工計畫與安全機制,應屬無效。

法律論據:原告建案已停工 不具「緊急性」

薛斌律師指出,原告提出的「命令理由書」(OSC)試圖要求法院立即禁止被告阻撓其進入鄰地施工。然而,事實上,原告的建案自2024年11月7日起即遭紐約市樓宇局(DOB)下達停工令,原因包括未解決「一級違規」問題,而相關聽證會將至2025年10月28日才舉行。原告迄今也尚未獲得必要的拆除許可證,預期數月內都無法動工。

律師強調,在此情況下,原告聲稱本案具「緊急性」並不成立,法院不應基於尚未可執行的工程計畫,頒發臨時禁令。

禁令與宣告判決無法律基礎

被告律師薛斌進一步指出,原告同時申請臨時限制令(TRO)、初步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永久禁令(Permanent Injunction)與宣告性判決(Declaratory Judgment),但這些屬於最終救濟,法院應待案件審理後決定,而非在尚未審訊前草率頒布。此外,原告所提「宣告性判決」與其所聲稱的違約訴因重複,兩者皆旨在要求強制執行許可協議、准其進入鄰地,屬於重複請求,應予駁回。

在支持其禁令動議的文件中,原告也未能提供任何能證明需要緊急、例外措施的證據或法律依據。

除了法律層面,被告方也提及原告建案遭社區強烈反對,且先前的開發商曾以可負擔住房為名誘使鄰戶讓步,最終卻轉為興建遊民所,存在「誘餌換殼」(bait-and-switch)行為。律師認為,原告自身行為延誤了項目,卻企圖將責任轉嫁給鄰戶,進一步凸顯其訴求缺乏正當性。

法院將於5月7日開庭審理此案,屆時社區成員將前往旁聽,並於當日下午1點半,在市政廳前舉行集會,繼續對市府與大眾表達反對遊民所計畫的訴求。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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