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为何赠给他们每人一颗眼珠

文/刘晓
图为中式传统建筑示意图。(王嘉益/大纪元)
font print 人气: 91
【字号】    
   标签: tags: , , ,

在官僚体系内,有很多职员即便知道上级下达的指令是错的,是有害的,但却为了迎合上级而遵从指令。在他们心中,或许认为即便有因果报应,也是上级承担罪责。殊不知,任何人做了任何事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便无力反抗,但在具体行事时如果可以“枪口抬高一厘米”,结局会不同的。

曾在乾隆五十二年考中榜眼、后来担任道台的孙渊如,与在乾隆五十五年考中榜眼、后担任翰林的洪稚存,两人在还没有考中前,一起在陕西巡抚毕沅府中做幕僚。当时有个长安县的某生员,告发咸阳县的一名生员伪造妖书,暗中结党。

于是,毕巡抚下令将人捉来,并将搜到的妖书和名册一同带回衙门。衙门中的刑名师爷,怂恿毕巡抚上奏朝廷,彻底追查此事。孙渊如和洪稚存听说后,就请求借“妖书”一观。

他们回去查看后发现,所谓的“妖书”不过是抄袭的佛家因果报应之说,以此作为骗取钱财的手段,并没有任何犯上作乱的字眼。至于名册则是编造门牌的底稿。

当时两人正围坐在火炉边饮酒,彼此商量后,就将“妖书”和名册都投到了火中烧掉了。

第二天,孙渊如和洪稚存将事情告诉了毕巡抚,巡抚没有责怪他们,也没有任何顾虑。

不久后,两人都梦见一位神仙赠给他们每人一颗眼珠,二人睡醒后都大惑不解。后来,二人都以一甲第二名的成绩高中进士,才恍然大悟,原来两颗眼珠预示着二人都将考中榜眼。(《清稗类钞  孙渊如洪稚存焚妖书》)

——转自《正见网》

责任编辑:王愉悦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清朝江苏溧阳县县衙中,有一名掌管刑事诉讼的书吏,姓焦。他为人正直,常常为众人排忧解难,因此为乡人所尊敬。他邻居家的儿子,年龄不到十八岁,但却好勇斗狠,焦某少不得为他调解事端,是故邻家子对他十分感激。
  • 更多证据显现,灵魂真的存在,拥有多世记忆!前世残酷折磨囚犯,泰国医院院长怎样才能还清罪业?《未解之谜》
  • 害了人命,自然是要偿还的,自古都是如此,即便阳间法律无法审判,上天也绝不饶过,无论时间长短。有的是当世遭索命,有的是隔世被索命,以下三个发生在清朝的神异故事就在告诉世人:无论何时害了人命都难逃报应的。
  • 古今中外,在剧火的大灾难发生时,谁能让“神出手”得到奇迹福祐呢? 本文这些真人实事给了我们参考的好指引! 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善有善报,可能是事后报,也可能是立即就报!报应不爽呀!
  • 清朝撰写《劝戒录》的梁恭辰的父亲曾担任江苏布政使,与苏州江铁君是以诗文相交的朋友。江铁君曾出家为僧,后又还俗,回归儒学,不过他应该还是相信因果报应的。他曾讲了这样几件离奇之事。
  • 常人中有“好人没好报”这样的说法,意思是有些人做了善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善报,甚至还遭遇不好之事,因此感觉老天不公,甚至抱怨老天。殊不知天理衡量着一切,祸福早已注定,好人遇到的坏事,恰恰是老天在帮你消减之前的罪业,以让你在消减完罪业后,来世得福报。清朝梁恭辰编撰的《劝戒录》中记述了两个耐人寻味的故事。
  • 清朝安徽商人汪某,在浙江一带从事盐业生意。他性格素来豪爽,虽每日与钱打交道,却并无利欲之心。
  • 善有善报,自古不虚。据清朝梁恭辰的《劝戒录》记载,浙江仁和县(今杭州市)有一位汪先生,世代经营盐业,家道殷实。
  • 人们常说善恶有报是天理,那么如果心有所求的善举,善报又如何呢?若仅是心生妒嫉的一念也会遭恶报吗?这两个故事耐人寻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