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马英杰因去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遣返,吕家坨矿公安分处警察吴连生、刘继红用警棍电他的嘴、耳朵、舌头等敏感部位,用尼龙绳反绑马英杰的胳膊,怕勒不紧,用脚踩后背,用力勒了有十分钟,致使马英杰的胳膊不能举高。
他们把马英杰关到一间没有暖气的屋子,打开窗户,让他穿很少的衣服,不给被褥。看守警察穿皮衣、皮裤、戴棉帽,四小时一轮岗,在屋子都冻得直打哆嗦,却只让马英杰在屋子里来回走或躺在床上,不许有其它动作。警察还勒索马英杰的家人交三千元,却不给开收据,逼迫写“不修炼保证书”,在公安分处非法监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