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富平作为盂县公安局局长,对其任内当地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关押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是部份遭受迫害的案例:
◎2016年9月20日上午,盂县公安局十几个警察绑架了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王志辉。王志辉后被盂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2017年1月15日上午,盂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了河北法轮功学员白志英、缑彦英、刘文书。盂县法院于同年8月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白志英、缑彦英三年半,刘文书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