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明华,男,山西柳林人,1965年7月出生。主要履历:2012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阳泉市中级法院书记、院长;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山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华任阳泉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下面是部份案例:
◎2012年,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耿建昕、戎益华夫妇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三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2013年11月25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巧兰非法判刑四年。王巧兰提出上诉。2014年11月4日被阳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2017年9月20日,平定法院再次对王巧兰非法判刑六年,再次将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2015年2月4日,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继贵非法判刑三年。王继贵遂上诉,阳泉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5月6日非法维持原判。王继贵于2016年6月2日在山西省祁县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九岁。
◎2017年6月1日,盂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王志辉秘密非法判刑两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2017年8月中旬,盂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白志英、侯彦云、刘文书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半、一年半。三人上诉,五个月后遭阳泉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2018年11月上旬,平定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对法轮功学员田润华、张爱梅非法判刑两年半及一年。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2019年10月,平定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贾宝玲、杨二变分别非法判刑两年、一年半。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
◎2020年8月,阳泉市郊区法院对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高宝云老太太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负责监督辖区内基层法院的阳泉市中级法院对此非法判决不作为。老人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