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女子监狱建于一九五八年,现位于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前卫路一号。从二零零零年起,江西省所有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到此监狱。江西省女子监狱采用极其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晚半夜十二点左右,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徐跃旺(徐耀旺)染上新冠肺炎丧命。监狱长陈其秀上任后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
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包括:长时间罚站、奴工劳动、辱骂、毒打、吊铐、悬空吊挂、捆绑束缚带、强制穿束缚衣、侮辱人格、强制洗脑、强制服用不明药物、剥夺睡眠、生活上虐待等,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二零一六年之后,江西省女子监狱加重迫害:强灌破坏中枢神经的不明药物,导致法轮功学员神智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将法轮功创始人的姓名写在浴室的地上,然后强行拖拽法轮功学员从上面踩踏而过或坐在上面,以侮辱法轮功,同时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心灵和摧垮她们的精神意志。
据从监狱被释放回家的法轮功学员陈述:
1、江西省女子监狱对刚入狱的法轮功学员逼迫写“三书”,在看守所没写的人,到监狱后十四天内,不能洗漱,不准洗衣、刷牙、洗脸、洗脚,不给手纸,不准换内裤,即使是炎热的夏季,高温酷暑,同时还要参加各种训练和所谓军事化的生活管制;要背诵一百多条监规,强迫唱很多红歌,强迫举手宣誓,背诵入监誓词,接受所谓心理测试,填写各种表格,在这种高强度的洗脑迫害下,还要参加高强度的身体训练,表面是训练,其实就是肉体摧残,精神折磨。
2、在入监的强化训练后,没写“三书”的法轮功学员被转关到各个监区继续迫害,一直不让洗漱,直到全身臭不可闻,才给十分钟的时间洗漱;被剥夺打电话的权利,不允许购物,即使是生活必需品也不准买。还要正常出工,完成劳动定额;每月要写思想汇报,每天参加高强度劳动,回到监室还要写作业,其实就是强迫洗脑,完不成任务罚写监规,还要一边原地踏步走,一边背诵监规。
3、逼迫犯人参与迫害。有三人一组,四人一组,五人一组,小组成员二十四小时要形影不离,厕所都要同上,没有一丝独处的时间、逼迫犯人参与迫害、孤立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二十年多来江西省女子监狱共约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二百多人,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部份事实如下:
1、二零二五年,江西南昌市三名法轮功女学员刘永英(62岁)、李芬玉(68岁)、陈冬梅(68岁),被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刘永英七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李芬玉、陈冬梅八月十五日均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并勒索罚金七千元。被关押到女子监狱受迫害。刘永英在二零一八年-二零二零年在该监狱遭受辱骂、殴打、野蛮灌食、强制“转化”、关小号、超长时间的奴工劳动等非人折磨。
2、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田海英女士,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遭永修县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田海英提起上诉后又遭非法驳回,她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家属去司法局申请视频会见,可是监狱一直不让家属会见。七月二十一日,家属再次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七监区狱警以各种借口拒绝家属的会见。目前,田海英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的南湖分部,又名“江西省成新实业有限公司”,由江西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女子监狱南湖分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成新农场,邮编330100,电话:0791-83718743、0791-83716052。
3、江西省鹰潭市法轮功学员程来花女士因把存有法轮功真相的优盘送给路人,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被警察绑架,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入江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此前二零一四年,程来花被余江县法院非法庭审;被余江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十月被劫入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程来花被两个人拖进江西省女子监狱后,关押在监狱五监区迫害,后又被关押在监狱医院里迫害。程来花后来诉述:“在这期间,恶人使用体罚、不让睡觉等折磨手段,使我整日昏昏沉沉,强迫‘转化’。”
4、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陈玉莲,被冤判八年,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六监区三警区。她坚决不配合恶警的任何要求,狱警罗瑶、岳菊就叫恶人(服刑人员)把陈玉莲双手绑在窗台上,用写上侮辱师父名字的纸放在她面前。陈玉莲因几天没吃饭而走不了路,几个恶人就抓住陈玉莲两只脚由楼上往楼下死命倒拖,使她身上穿的棉衣露出身子,那时天气还很冷,她大半个身子都暴露在外挨冻。她的头被楼梯磕的咚咚响。因陈玉莲几个月都绝食,狱警罗瑶、岳菊就安排几个邪恶犯人,按脚、按手给她灌食。每次灌食她都被灌的头发及满身都脏兮兮的,全身都是湿的。还在她浸泡的馒头里放药。
5、南昌市青云谱法轮功学员陈文被冤判9年6个月,于二零一九年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六监区三警区关押后,由两个邪恶服刑人员包夹看护。陈文不配合邪恶,不背监规,不写“三书”,被几个恶人拳打脚踢;从早上站至晚上十二点钟,甚至更晚之后,才让上床睡觉。恶人不让陈文洗脸、漱口、不准沾一滴水,时间长达数月之久。她来例假,恶人不给卫生巾,不给纸;解大便不让用纸。还没等解完,恶人就拖陈文起来。恶警不准监区任何一个人给陈文一张卫生纸,发现谁拿纸给了陈文,就要受到恶警严厉批评处理。恶警岳菊下令从早上到晚上不准陈文上厕所,包夹组的人员没看护好,不仅陈文要受到处罚,包夹组的几个人也要被罚站。陈文好长时间绝食,恶警就叫几个包夹恶人按住陈文灌食,她们把陈文按倒,然后恶人就按脚、按手、捏鼻子,灌得陈文满身衣服,头发全都湿透了
6、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梁美华收到西湖区法院送达的非法“判决书”,被枉判两年八个月刑期,勒索罚金五千元。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对梁美华的三次冤判,使梁美华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了超长时间罚站、野蛮灌食等种种酷刑折磨,被迫害致双目充血、视力模糊,双腿严重肿胀,血压偏高、晕倒,连续大口吐血……身心受到了极度的摧残。
7、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永修县公安警察闯入湖东新区白莲湖公园内,包围并集体绑架了包括葛玲在内的约四、五十名法轮功学员。葛玲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遭受了“熬鹰”、“冻刑”等酷刑摧残,左腿险被截肢,整个人被迫害的脱像。
8、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南昌市学员付金凤因在公交车上向乘客讲真相遭人恶告,在家中被郊桥派出所、经济开发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遭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连续吊铐“熬鹰”六天六夜,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她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结束冤狱回家。
9、张淑君,生于一九六一年十月,二零零一年被西湖区法院冤判三年,关进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张淑君又被南昌市青云谱公安分局和岱山派出所绑架,后被青云谱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第二次被关进女子监狱迫害。恶警对张淑君实施各种残忍的酷刑迫害,致使她全身发紫,并造成肾功能衰竭,全身器官受到严重伤害。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张淑君被监狱酷刑折磨致瘫痪、生命垂危,狱方通知家属把她接出,保外就医。十六天后,即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凌晨三点左右,张淑君在家中含冤去世(时年仅四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