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赵传美接到奉贤区法院电话,得知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员沈伟已将她起诉至奉贤区法院,并以所谓有“前科”为由要求“从重判刑”。 同年六月二十八日,奉贤区法院对她枉判一年三个月。因体检显示其血压高达200mmHg、胸部有肿块,看守所拒收,她被送回家。此后,浦东川沙派出所要求她随叫随到,并多次强行带她去体检,试图将她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