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九点半,高作奎在连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参与庭审的有审判长张关中,陪审员李寒茉和高金星,法官助理孙瑶,书记员周楚祺。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连山区法院对高作奎枉判三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