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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崔花明

    我是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99年7.20以后,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我写了和说了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师父和大法使我从痛苦中解脱,我怎么能做出这种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呢?醒悟后,后悔莫及。我现在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努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3/9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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