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梅
我在修炼过程中,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标准的言行、文字现严正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4/8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