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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芳

简介:
孟宪芳
(Meng,Xianfang), 女 , 63岁 , 辽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莱州街。孟宪芳家住沙河口区莱州街,二零一零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孟宪芳到大连市长兴市场杨洪涛柜台修理打印机,在长兴市场被大连黄河路派出所(3女4男)共7名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大法书籍全部被抄走,真相电话2部,电脑一部,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拘留所。家属听说要被非法关押10天。家中还有90多岁的老母亲等她照顾。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号下午两点左右,大连南沙派出所、沙河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或610)一共有7 -8名的便衣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其中一头晃了一下脖子上挂着绳的牌,没看清)的情况下涌进门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孟宪芳(女,60岁)。

警察非法抢走了孟女士的一些私人物品,没有给开清单,最后把她绑架到南沙派出所。警察告诉说早在八月十六日就采到她的手印了(其实是在威胁吓唬,最后还是把手机打开一张张翻问哪张是她贴的,他们是调了监控录像)。他们编造了一个他们因为的所谓的证据让她看,一警察拿几张所谓拘留书等让签名,她也不配合,说不签。他们恼羞成怒,两个警察一起拳打脚踢,她还说不签,一警察说我还不信你不签,就把她双手从后背铐起往上拉(类似小燕飞机),往上拉一下问一遍你签不签,同修说不签,反复拉多次都说不签。最后,他累了到一边去休息,其他警察接着你一句他一句用威逼的侮辱语言威胁快签我们要下班。最后警察让她签字,手铐打开了但右手还戴着手铐签字,她写了“法轮大法好”。威逼下警察采集她的指纹、声音、眼,最后他们说:你回家吧,等疫情过后送你去拘留所。说电脑可以打电话去拿,其它东西都没退还,当天晚上 7点左右孟女士回家。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下午两点左右,孟宪芳被马栏子派出所及沙河口分局警察绑架至姚家看守所,家中大法书、真相资料和福字被抄走。孟宪芳被关押至姚家看守所体检时,血压280,肾衰竭,看守所强逼孟宪芳吃下降压药。孟宪芳身体状况极差,每天还被要求干杂活,已休克过三次。

二零二五年三月中旬左右,孟宪芳遭受沙河口分局的两次非法提审,而后沙河口区检察院走过场似的来看守所核实分局笔录,意图对孟宪芳实施非法批捕,并企图强迫孟宪芳放弃信仰。据称,中共不法人员告诉家属要给她判刑,等到时候通知家属出庭,如果想减刑可以,交十万元可以减刑一年。

孟宪芳的哥哥已经年近70岁,妹妹被抓近一个月才辗转得知此消息。老人风尘仆仆地赶往姚家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妹妹,当得知妹妹孟宪芳失踪的这一个月竟遭受如此残酷迫害,忍不住落泪。

参与绑架大连法轮功学员孟宪芳、董训生的直接责任人: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振铎、辽宁大连市公安局局长郁林涛、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牟爱民、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邱博、大连市公安局内保(国保)支队支队长景殿龙、大连市公安局网络保卫支队支队长董正伟。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法轮功学员孟宪芳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被马栏子派出所警察绑架至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到现在已二个多月。孟宪芳在那里遭受了各种虐待,身心状况极差。

被劫持到看守所时,孟宪芳体检时血压已高至280,肾衰竭,但看守所医生逼迫孟宪芳吃下降压药、非法关押。孟宪芳身体虚弱无力,仍被要求干杂活,曾休克过三次,因身体差干活慢被30人一屋的在押人员排挤和孤立;看守所规定上厕所和洗漱的时间都很短,孟宪芳有一次拉裤子,同屋人因厌恶嫌弃将她的裤子粗暴扒光冲洗,令她感到毫无尊严。

孟宪芳的哥哥孟宪启年近70岁,妹妹被抓近一个月后才辗转得知消息。他赶到姚家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得知妹妹遭受残酷迫害,痛哭失声,但仍强忍悲痛,鼓励妹妹保持善念,并呼吁公检法人员立即释放孟宪芳。

孟宪启自学法律知识,奔走于马栏子派出所、沙河口公安分局、沙河口区检察院、甘井子检察院及甘井子法院,陈述“信仰无罪、传播真相无罪”的立场,劝善并要求无条件释放妹妹,却遭到推诿、斥责甚至恶意报复。

五月十二日,孟宪启向沙河口区检察院递交《以案释法申请书》,经办人杨芳拒收,并要求他找分局警察“审核”。孟宪启联系到尹姓国保警察,对方拿走申请书后,指责文书中“诋毁前国家领导人”,并说:“国家已给法轮功定性,你说江泽民是谁?”孟宪启回答:“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尹警察随即说:“好了,这下你也别走了。”随后南沙街派出所出警,将孟宪启带走,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十日。期间,尹警察暗中录音取证。孟宪启家人赶到派出所交涉,要求二十四小时内放人,但警察称“分局领导指示,无法放人”。当晚九点,孟宪启被送至大连市三院体检后,押往金南路拘留所,直至五月二十二日才获释。

回家后,孟宪启又遭社区警察骚扰。麦姓民警要求他到社区报道,并威胁“否则上门”。孟宪启只得前往,警察要求拍照、在空白纸上按手印,并要求每月到社区报到。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二点半,在看守所遭非法视频庭审。公诉人以孟宪芳张贴不干胶、散发真相资料为借口,意图判处孟宪芳一年零九个月的非法刑期。

孟宪芳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变化,阐明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救人,同时正告参加庭审的公、检、法人员,今后不要再参与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

孟宪芳的哥哥孟宪启作为亲属辩护人上庭,为妹妹孟宪芳做了无罪辩护。孟宪启为妹妹做出了简单扼要、有理有据的法律观点陈述,指出了公、检、法错用法条“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构陷妹妹的荒谬。庭审结束时,孟宪启向甘井子法院递交了为无罪辩护意见书。孟宪启要求法院提供一下庭审笔录,再次遭到拒绝。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日,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孟宪芳被甘井子区法院以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之名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她提出上诉后,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连市中级法院在未依法审查的情况下维持原判。近日,她的哥哥前往姚家看守所询问,才得知孟宪芳已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被秘密转押至辽宁女子监狱。家属未收到任何来自监狱的通知,却反而遭到社区警察的持续骚扰。

近日,孟宪芳的家属拨打“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狱务公开电话,得知孟宪芳已被劫持至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四监区六小队。家属随即询问如何为在押亲人存钱,话务人员要求家属提供身份证号码,称将上报监狱方面,等待监狱通知。(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孟宪芳将于二零二六年九月六日出狱,到时候监狱会再度通知家属。七月二十八日,哥哥孟宪启又收到电話通知,对方说是大连市帮教所,要对孟宪芳进行五年“帮教”。

二零二六年九月六日,是大连沙河口区法轮功学员孟宪芳结束冤狱的日子,她的哥哥孟宪启正在安排接她回家之时,八月三十一日,辽宁女子监狱来电,告诉他不必来接妹妹,而由大连星海湾司法所来人接孟宪芳回大连。过去已有先例证实,这是监狱与司法所企图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行为。

修炼大法身心健康 被司法陷害入狱

孟宪芳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莱州街。自二零一零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照真、善、忍做人,困扰她多年的结肠炎、胃炎、乳腺炎、乳腺肿块、乳腺增生、子宫肌瘤等疾病不治而愈,身心健康。然而,在中共长期迫害法轮功的背景下,她多次遭受迫害。

二零二五年三月,孟宪芳被绑架后,一直被关押在姚家看守所,遭沙河口区公安分局等司法部门系统陷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日,她被以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之名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一万元。她提出上诉后,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连市中级法院,在未依法审查的情况下,维持原判。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日,孟宪芳被关入辽宁女子监狱。

监狱剥夺家属的权利,企图限制孟宪芳的自由

二零二六年九月六日,孟宪芳即将结束冤狱,她的哥哥孟宪启正在做前往沈阳接孟宪芳回家的准备。

不料,八月三十一日,孟宪启接到辽宁女子监狱的来电,仅要求孟宪启往监狱寄送一套秋天的衣物,并告诉孟宪启不必亲自到监狱接人,辽宁女子监狱将与大连司法所所谓“无缝对接”,具体指派大连星海湾司法所来人将孟宪芳接回大连,并让孟宪启去询问大连星海湾司法所,对接日后孟宪芳的下落。

孟宪启当即向来电狱警提出质疑:从未听说刑满释放人员有这样的安排。对方称:这是今年的新规定。孟宪启又指出,大连司法所的这种操作和行为是非法的。对方狱警称,即使家属来人来车,孟宪芳也得跟着司法所的车走,后续什么事自己去找司法所。

这是监狱方剥夺家属正当接亲人回家的权利,并企图继续限制法轮功学员孟宪芳的自由,以监狱与司法所“无缝对接”的方式继续监控和骚扰孟宪芳。

冤狱结束本是自由人 中共司法系统持续迫害

孟宪启经多渠道查询,此类司法工作人员直接到监狱接人的现象,在辽宁省已非个例。近年来,辽宁省的司法所落实所谓“前置衔接”、“温情帮扶”的举措。在人释放前,司法所就会提前摸排情况、核实信息,甚至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回归帮扶方案”。其表面框架是司法行政机关为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而推行的一项专门制度——“必接必送”制度。

司法所接回的对象通常属于受“关注”的群体:主要包括1高风险人员:涉恐、涉黑、涉毒、暴力犯罪(即五类人员)等,2、“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3患有严重疾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或未成年人。4、路途遥远:跨省或长途押解。

而孟宪芳是身体健康、生活独立的省内退休老人,既非“三无”人员,又有亲属的持续关注。大连司法所的所谓意图“帮教”,无非是将已经冤狱结束的法轮功学员,硬生生地划分成“涉恐、涉黑人员”,以维稳之名,行迫害之实,为日后骚扰并监控法轮功学员的日常生活而背书。这是中共司法系统构陷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的延伸。孟宪启会继续为妹妹维权,不要配合司法所的违法操作。

迫害类型:
抄家逼迫放弃信仰威胁/恐吓手铐/脚镣毒打/殴打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罚款骚扰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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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大连公安局沙河口分局<br>地址:大连沙河口区解放广场1号<br>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3号<br>邮编:116021<br>电话:411-4602317,4606628、84603022、84310033、84606752、84601332、84635543、84601380、84339855、84606832、84643138、84601223、84606640、84606940、84600392、<br>值班室:0411-39771170, 39771157<br>办公室:0411-39771326<br>法制科:0411-39771326<br>局长:胡冰 0411-39771001<br>政委:徐宝贵 0411-39771002
甘井子区法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br>邮编:116039<br>举报电话:0411-82793899<br>投诉电话:0411-82793884<br>办公室:0411-82793996<br>值班室:0411-86571447(昼夜)<br>传真:0411-86583732<br>院长:<br>温连生0411-82793701,13889629636<br>陈朝仁86600405办,84630510宅,13304262929手机<br>副院长:<br>范芃82793702<br>张彬86601290办<br>苗刚、张彤、曲云杰<br>纪检组长:林迎春82793705<br>执行局局长:刘传霖82793708, 13704091267<br>办公室:82793869,82793996<br>主任:孙博吉82793877,13700085246<br>[刑庭]<br>庭长:卢名利82793730(曾经多次非法庭审大法弟子)<br>陈晶86600626办<br>法官:<br>李增兰82793776(曾经多次非法庭审大法弟子)<br>娄玉珍82793733(曾经多次非法庭审大法弟子)<br>蒋春艳82793757<br>段丽82793834<br>郭丹华82793996<br>金华82793897,82793941(助理)<br>刑事庭案件人:龙国红,孙燕妮,张健,高磊等<p>[甘井子区法院红旗法庭]<br>地址:甘井子区红旗西路(红旗工商所西侧路北)<br>电话:0411-84203694
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姚家看守所大连市姚家看守所男队与女队的总负责人:栾文秀(男),职务不叫所长,叫支队长,即:栾文秀支队长(因为姚家看守所属大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所以称呼总负责人为支队长)。<p>姚家看守所四大队是女队,大队长叫:沙晓颖(总负责女监)。电话:13354116619<p>姚家看守所里称呼各监室的狱警为所长。<p>姚家看守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270号 邮编:116037<br>电话:0411-88053401,(88053309大厅存款咨询,88053350预约会见)<p>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邮编116031<br>总机:41186871181总值班室:41183792702传真0411-86871844<br>提审室:41188053434<br>其它:0411-86602766、0411-83792767、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83792725<br>所长王洪涛41186871844<br>监狱长室41186872399<br>监狱长41186871422<br>政委室86870181<br>供销科长室86871681
大连市中级法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邮编:116011,<br>区号: 0411,總機:363-5111、83775652<br>电话:0411-83775001,0411-83775660,语音留言举报电话:0411-83775689。<br>查号台 0411-83723185<br>值班室:0411-83775500(昼夜)<br>纪检办公电话:83775689<br>纪检监察投诉电话:0411-83723330。<br>其他纪检监察电话:0411-83775121,0411-83775137,0411-83775623。<br>E-mail:wgyj_dl@126.com、传真:0411-83775530<br>院长:周焱:电话:83775001<br>副院长:梁军 0411-83775019、高尔坦 0411-8377002、高峰 0411-83775011、董立群。<br>[刑一庭]<br>副庭长 赵爱华 0411-83775062<br>林驰 0411-83775297<br>曹洪涛 0411-83775036<br>周波<br>[刑二庭]<br>庭长 裘春华<br>副庭长 郭辉 0411-83775360<br>副庭长 殷传茂 0411-83775615<br>法官 何云波 0411-83775636<br>法官 薛凯 0411-83723117<br>法官 付庆维 0411-83775055 宅0411-83621523<br>书记员 田震<br>刑二庭代理审判员:薛凯
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街派出所电话:0411-84310233 0411-66001701<br>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沿河街与福源北街交叉口南100米 五一路115号 大连沙河口区泉清园30正南方向190米<br>電話:0411-4310233<br>所长:李振民  電話:0411-4320290<br>指导员:于景川 <br>片警:毛普安,李振霞,林松迫害大法弟子非常卖力。<p>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警察王正清:18341110285 杨超:15998462391
姚家拘留所大连姚家刑事拘留所:411─86870728 、 83792725 (孙立文被关押此处)<br>值班室:411--83792702
西岗区黄河路派出所大连市西岗区珠海街六号黄河路派出所<p>所长 徐勇  电话:0411-83789219<br>
沙河口区检察院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1号<br>邮编:116021<br>电话:0411-83891111、0411-83891001<br>检察官:汪辉(公诉人)负责案件起诉人:411-83891055<br>检察官:常亮 0411-83891112韩绍兴(音同。女性)负责案件起诉人,常亮是迫害杨淑玉的直接责任人。<br>路林勋(检察长):411-89891133<br>郭丽华(检察长):411-84587999<br>余明勇(副检察长):411-84388777<br>苏斌(副检察长):411-84388222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邮编:110145<br>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br>监狱举报:024-31629710<br>接见室:024-31629308<br>狱政科:024-31629646<br>二监区:024-31629699<br>三监区:024-31629727、024-31629353、024-31629312<br>八监区:024-31629316<p>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一监区负责人:夏茹 一监区科长:张翰<br>一监区狱警: 卢伟 刘京京 葛涵 李航 张睿恩 田甜 王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晓辰警号2117401、王然警号2117399干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戴瑶、廖梦晗、李杰、张越、<br>一监区科长孙玮静调入四监区
沙河口区马栏子派出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子派出所:<br>总机0411-84516132,分机8015(办案队),8016<br>所长:王所长<br>副所长:安光勇<br>办案警察:18341110072

更新日期: 2026年9月5日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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