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建云
简介:
彦建云(Yan,Jianyun),
女 ,
77岁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家住坊子新区响河子小区。二零一九年八月廿七日下午四点左右,凤凰派出所四、五个警察开车到坊子新区响河子小区,闯入法轮功学员彦建云老太太家(当时老人家不在)非法抄家,劫掠所有法轮功书籍。翌日,派出所又来人给彦建云老人录像、拍照,并强迫签字。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上午七点多,武爱聪、彦建云在坊子新区泰华城后边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绑架到坊子区凤凰派出所,两人不配合警察的任何要求,坚持给警察讲真相,当天下午五点左右被放回家。但是两人的家都被警察非法抄家,警察从武爱聪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播放器等,从彦建云家抢走大法书籍。四月十五日、十八日,凤凰派出所警察先后两次去二人家里骚扰,逼她们签字,都被严词拒绝。 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开始,潍坊市坊子区国保大队警察连续绑架了几位修炼法轮功的老太太:八月二十九日绑架了武爱聪老人,八月三十日绑架了王玉芬老人,九月一日绑架王素梅老人,九月三日绑架彦建云老人,九月四日绑架了78岁的李秀花老太太。参与绑架的还有坊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坊子区检察院经过一轮编造、造假的运作后,将王素梅、武爱聪、彦建云、王玉芬构陷到坊子区法院。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坊子区法院在坊子区埠头法庭对王素梅、武爱聪、彦建云、王玉芬进行非法庭审。彦建云、王玉芬两人由家人护送到法庭。王素梅、武爱聪是被警察铐着脚镣走上法庭的,两人在法庭上讲述事实真相,法官几次打断她们的陈述,并最终服从、执行坊子区政法委、“610”的指令,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69岁的王素梅被判一年六个月,78岁的武爱聪被判一年四个月,77岁的彦建云被判一年两个月,80岁的王玉芬被判十个月。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骚扰;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月份获知3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
山东潍坊市四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王玉芬、王素梅、彦建云、武爱聪面临非法庭审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潍坊市坊子区政法委:
办公室:0536-7602536、0536-7606658
610办:0536-7608610
书记王国光13562681568
潍坊市坊子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长宁街71号,邮编261299
院长:徐金江,院长办公室:0536-7630088、0536-7630066
副院长:曹东华、王岩,副院长办公室:0536-7630022、0536-7630011
政治部主任:孙航程
立案庭庭长:栾鸾
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长宁街73号,邮编261299
电话:0536-3011902、0536-3011903 、0536-3011905、0536-3011911
检察长:惠孝均
副检察长:陈雁(挂职)
坊子区公安分局:
办公室:0536-7661510
局长室:0536-7661293
局长王建村
国保大队长刘凤军13721979668
国保中队长刘光勇18663665016、13869659259、13721979222(办案警察)
责任单位及恶人:
凤凰派出所
坊子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
潍坊市坊子区法院
埠头法庭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30日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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