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五月十日,鹤岗市兴安区法轮功学员王艳玲女士被警察绑架到兴安路派出所,一个小时后回家。警察为了“凑人数”,企图逼迫王艳玲未修炼法轮功的女儿去派出所,未遂。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鹤岗市警察非法办案-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安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6年7月14日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