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
简介:
刘芳(Liu,Fang),
山东省沂源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山东省沂源县城区共有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并遭抄家,他们分别是: 宋以祯(男)、公方芝、白正爱、靳贞华、刘传红、刘芳、王太美、房庆娥、陈云霞。 刘芳于当天回家,之后被非法拘留12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沂源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后续报道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沂源县检察院办公室电话:0533-3012346
沂源县610办公室电话:0533-3223610
沂源县公安局(振兴路89号 ):总机0533-3242681
沂源国保大队大队长办公室电话:0533-2136530
沂源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533-2189931,0533-2139610
沂源县政法委:0533-32410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6年7月18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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