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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孩遭迫害 17歲被勞教 20歲被判刑7年

2003-12-08 11: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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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遼寧省消息,凌源市20歲的女孩程玲,日前被當局以製作法輪功真象資料為名,非法判刑7年。程玲17歲時,因煉法輪功被判兩年勞教,送進馬三家勞教所,這是三年來程玲第五次遭抓捕。

據明慧網消息,今年20歲的程玲,2003年7月因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朝陽市雙塔分局警察非法綁架到朝陽市看守所,在關押四個多月中,程玲曾絕食25天,抗議迫害,被強行灌食多次。日前程玲被朝陽市法院判刑七年。

消息來源透露,這是20歲的程玲第五次遭抓捕。在2001年的一年中,當時年僅17歲的程玲曾4次被溝門子鎮610辦公室、溝門子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凌源市第二看守所拘留及強制洗腦,時間分別是2001年的3月、9月、10月及11月。程玲在當年11月份,被凌源市公安局判二年勞教,送進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父母、姐姐均被送馬三家迫害

消息還透露,程玲一家除小弟外,均煉法輪功。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四年多來,全家人一直處在支離破碎狀況中。程玲的姐姐、母親、父親都曾被綁架進馬三家勞教所,小弟在孤獨中成長。其母至今仍未出獄。

程玲的姐姐程雲,僅長程玲一歲,今年21歲,她也是在17歲時就被溝門子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凌源市第二看守所,拘留1個月。2000年12月27日程雲進京上訪,被凌源市公安局判2年勞教,送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迫害2年零10天。

程玲的母親鄭麗華,50歲,四年來7次被拘留、洗腦、勞教。目前仍然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

程玲的父親答程光輝,48歲。在四年中,被綁架9次,歷經拘留、勞教與強迫洗腦。就在三個月前,溝門子鎮610辦公室的龐雨俊、派出所指導員李克等三人翻牆入室,將程光輝綁架到朝陽市洗腦基地,強制洗腦12天。

程玲的小弟99年時才13歲,他在全家人不斷地被綁架中,孤苦零丁地走到他的17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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