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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議台灣加入WHO應加強法律訴求

2003-03-2316: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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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鄒明智巴黎二十二日專電)台灣留學法國專攻法律的留學生組成的中法比較法學會,今天在巴黎華僑文教中心舉辦學術研討會,發表研究論文十篇,在探討台灣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研析時,學者建議應在法律上補強,爭取參與的認同及支持。

  駐法代表邱榮男應邀以貴賓身份致詞,聲稱在巴黎華僑文教中心參加各種活動,是第一次參與這麼多法律人的盛會。他說,法律人是指一個人能以細膩的思考,正確的口語對法律條文做精密的分析,希望目前台灣在深受英美法系影響的同時,能在過去大陸法系的法學基礎上汲取新的法學精神,融會貫通,花開並蒂。

  贊助這場學術研討會的僑務諮詢委員丁偉星表示,法學是需要比較研究的,事實上法國的法學很少為我們國家所熟悉,並且學法律的同學因為課業繁重,並不是有很有機會相聚一起討論,感謝李鎨澂、曾品傑、林恩瑋同學等促成這次會議。他非常高興能贊助促成這項有意義的活動。

  副代表楊承達首先以國際法觀點,分析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問題,他說,由於非典型肺炎事件,台灣受到無理的排擠,愈加凸顯出參與世衛組織議題的重要性。他從國際法層次提出二項觀點,認為依世界衛生組織的憲章及權利觀點看,台灣絕對有權參加,排除台灣參與,不符合國際法的精神。更何況中華民國為WHO創始會員國之一。

  楊承達指出,台灣於一九九七年開始積極準備參與WHO會員國,從組織上研究,成為觀察員比較容易成功入會,但致函WHO幹事長,表達希望加入的意願被拒。嗣後透過WHO最高決議機關的大會討論入會問題,獲友邦積極支持,發言支持的友邦一年比一年增加,也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表示同情。

  楊承達表示,以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台灣為名稱申請加入,結果均相同,未有太多的改善。政治外交方面台灣得到的支援仍有限,因此今後希望在法律方面補強,提高台灣入會強有力的訴求。

  依他的分析,世界衛生組織憲章第一條明指WHO宗旨是讓全人類得到最高健康的標準。不分種族、宗教、信仰,會籍應對所有國家開放,宗旨是在促進全人類的健康。且該組織屬不具排他性的組織,所有國家政府等應該都要列入機構的運作。中華民國也好,台灣也好,兩千三百萬人存在是一個事實。如果排除是違反組織宗旨及憲章精神。雖然憲章中並無觀察員之規定,然而有先例可循。

  因國際組織如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台灣是會員國,台灣也以實體的關稅領域參加世界貿易組織,他認為台灣可以使用衛生保健的實體名銜(Healthentity)方式參加WHO。且從全人類的健康福祉與基本人權、獲得衛生資訊,以及誠信原則等等方面來看,台灣應有資格加入WHO。但他強調,以實體名銜加入世衛組織是不得已的,並不表示台灣為非主權國家。

  接著由九位出席的法學準博士各從專精領域提出專研的心得,李鎨澂談中法違憲審查意識的興起,吳秦雯探討法國地方自治團體間的合作,林恩瑋列舉國際契約上當事人意志自主欠缺選法之反思,余筱瑩從歐盟公司法新規則看歐洲公司法的整合,曾品傑提出斡旋金契約之比較研究,洪千惠說明歐盟金融整合之特色與發展,許曉芬分析歐洲法律體制下之電腦軟體專家保護,許耀明也就歐盟法之司法審查研究個人權利保護問題,程瑞安解釋法國刑事羈押的最新發展。

  大陸多位專攻法律的留學生也出席這場精彩的論文發表會,在討論進行中提出詢問,比較兩岸在這些主題上觀點的異同。發起成立中法比較法學會的李鎨澂指出,這是第二屆留法法律學人論文研討會,雖然來賓不多,但論文內容水準很高,討論過程非常熱烈,該會未來希望能擴大研討會,邀請大陸留學生參加,促進兩岸的學術交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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