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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紀委書記被刑事拘留

2004-12-07 22:4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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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湖南韶山市紀委書記劉亞輝和另外二人涉及有人死亡的交通案件,韶山市公安局已對他們刑事拘留。

新華社說,湘潭市委常委會會議已決定停止劉亞輝韶山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市委常委職務。

案情指出,11月27日傍晚六時四十五分左右,韶山市人大代表、韶山鄉石山村村委員會主任唐運魁在韶山南路行走時,被開摩托車的趙永良、文斌撞倒,兩人駕車逃離了現場。大約過一至二分鐘後,劉亞輝駕車從傷者身上輾過,當時車上有他的妻子和另外一人。汽車離開現場十多米後,三人下車來到圍觀群眾面前,簡單問了一句:「發生了什麼事?」其後,即駕車離開現場,將車開到了約兩公里外的一個洗車場洗車。唐運魁因傷勢太重,搶救無效,於當晚八時零五分在韶山醫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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