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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漢在雲南詐騙被判死緩

2004-02-1115:3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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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香港居民蔡偉仁因集資詐騙罪,被雲南高級法院終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蔡由一九九八年開始共騙取了股市投資者二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同案的黃慶玲、蕭開秈、李勇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五年,並分別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款十萬元和五萬元人民幣。

法官指出,一九九八年八月,被告蔡偉仁利用虛假資料欺騙雲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成立了昆明金城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證券經營機構營業許可證、也未與證券交易所聯網的情況下,蔡先後與黃慶玲、蕭開秈、李勇等人以提供數倍融資透支炒股資金及高額利潤為誘餌,吸引投資者,進行虛擬股票交易,以收取投資者買賣手續費、融資資金佔用費、報單費等,合共收取投資者炒股資金總計四百九十五萬多元,騙得人民幣二百三十四萬多元。該筆違法騙取的金錢均被蔡佔有。

而被告蕭開秈、李勇在明知昆明金城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不能從事證券經營的情況下,仍然幫助被告蔡偉仁欺騙投資者,收取透支炒股資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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