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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禁止銷售河豚魚

2004-03-09 15: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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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九日電)中國大陸衛生部今天發佈食品安全預警公告,嚴禁違法銷售河豚魚。

中新社報導,這項公告說,中國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為此﹐要求各地的水產品銷售商加強魚種鑒別﹐嚴禁出售鮮河豚魚。

公告表示,河豚魚多見於中國沿海和長江中下游﹐它的卵﹑卵巢﹑肝臟毒素含量最高。近期是河豚魚產卵季節﹐此時河豚魚的毒性最強﹐是河豚魚中毒的高危險期。

公告指出,今年二月二十七日,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白蓮片仁心村一村民,食用河豚魚食物中毒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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