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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導斌被判刑三年 緩刑四年

2004-06-11 15:2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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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中國湖北省異議人士杜導斌因為在互聯網上發表當局指控的“煽動顛覆國家”的文章,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11日對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進行上訴宣判。

新華網稱﹐杜導斌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間,杜導斌先後在互聯網上發表了其撰寫的《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採取“誹謗的方式公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在庭審中,杜導斌表示“認罪服法”﹐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杜導斌於去年10月因為在網上發表文章支持劉荻被扣留後,海內外的網民和學者多次掀起簽名呼籲等救援活動﹐今年2月100多位中國知識分子聯署要求釋放他,以及要求官方厘清究竟什麼樣的活動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據BBC報導﹐杜導斌的律師說,他們能夠接受這樣的裁決,但對於判詞卻感到難以接受。目前,他們還沒有決定是否上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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