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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判台灣八名毒販死刑

2004-07-22 15:1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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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判處台灣毒販蕭新傳、楊泰光等8人死刑。

案情透露,由1999年至2002年期間,台灣人蕭新傳楊泰光、呂福營糾集台灣製毒技術人員林能謙、王忠杰、許勝恩到內地,與內地毒販及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在廣東、福建等地,建成製毒基地,用化學合成的方法加工麻黃素5200公斤,製成冰毒2606公斤,販賣冰毒723公斤。

被告人蕭新傳、楊泰光、廖大禮、林能謙、卓祖城、王忠杰、廖大喜、許勝恩8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陳錫鐘、呂福營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6名被告人徐亮、廖成海、陸小平、陳彬、曾敬煌、黃再雙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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