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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子走私大陸古生物化石被判八年徒刑

2005-03-09 22: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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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九日電)涉嫌前年自中國廣西出口中國大陸一級文物古生物化石的台灣男子陳彥霖,被廣東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刑期由一審的無期徒刑改為八年有期徒刑。

新華社今天報導,陳彥霖自二○○二年十月至二○○三年初,以「陳榮宗」名義在廣西桂林等地非法收購貴州龍、鸚鵡嘴龍、長吻鱷、恐龍蛋等古生物化石兩千餘件,於○三年一月十八日計劃以工藝品名目由一名同夥走私到台灣,但在深圳蛇口海關出境時被海關攔截。

陳彥霖直至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才被海關偵查員追捕到案,另有兩名同夥相繼被捕。

去年十一月,深圳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情節特別嚴重,判處陳彥霖無期徒刑,另三名同夥分處被判四年至無期徒刑不等。四名被告不服提請上訴,今被改判為三至八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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