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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梁家輝酒駕判刑二個月 緩刑三年

2006-01-0612: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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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六日電)金馬影帝香港影星梁家輝今天在法院承認去年十月酒醉駕駛,被判兩個月徒刑,但緩刑三年,罰款一萬港元及停牌三年。

梁家輝去年十月在港島區黃竹坑駕駛轎車時,與一輛小型巴士相撞,巴士司機受傷,梁家輝隨後接受酒精測試,超標兩倍半。

綜合本地報導,梁家輝上午接受法院庭訊,法官考慮到梁家輝是公眾人物,行為應作為公眾榜樣,以及梁家輝在二零零二年已有同類案底,所以判梁家輝兩個月徒刑,但准予緩刑。

梁家輝在一九八四年以電影「垂簾聽政」榮獲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主角;一九九零年以電影「愛在他鄉的季節」,榮獲台灣金馬獎最佳男主角,以及一九九二年以「92西玫瑰與黑玫瑰」奪得香港電影最佳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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