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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遭偷拍 哈利波特作者羅琳告媒體敗訴

2007-08-0801:14 中港台時間|08-0712: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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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8日報導】(中央社倫敦七日法新電)奇幻小說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採取法律行動,希望禁止媒體刊登她的兒子的照片,但倫敦高等法院今天判決羅琳敗訴。

羅琳在高院出庭時聲稱,這張照片侵犯了她的兒子大衛的隱私權;羅琳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說完結篇第七集上個月全球發行,引發讀者瘋狂熱潮與銷售紀錄。

羅琳二零零四年住在愛丁堡市時,一名照片通訊社的攝影記者在街上利用長距離鏡頭拍攝羅琳與丈夫馬瑞推著嬰兒車的照片,大衛就坐在車內。

當時大衛僅二十個月大,他現在四歲。

羅琳與馬瑞以孩子的名義針對該通訊社採取法律行動,請求損害賠償,並要求法院發布禁制令,禁止刊登這張與其他任何關於大衛的照片。

但法院裁定,法律並未允許羅琳為她的孩子設立禁止採訪區以及控告通訊社。

法院裁定,在上訴結果出爐前,羅琳與夫婿須支付通訊社四萬英鎊(台幣約兩百六十多萬)臨時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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