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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刑美記者凌志美承認 觸犯北韓法律

2009-07-0919:25 中港台時間|07-0906: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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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加州沙加緬度8日美聯電)遭北韓監禁的美國記者凌志美(Laura Ling)胞姊凌志慧(Lisa Ling)表示,在她們姊妹近來通電話時,凌志美承認自己違反了北韓法律。

凌志慧昨天告訴加州沙加緬度(Sacramento)KCRA─TV電視台,她昨天與凌志美通過電話。

凌志慧說,凌志美表示,她與另一名同遭監禁的美國記者李雲娜(Euna Lee)觸犯了北韓法律,須由美國政府協助以獲得赦免。

凌志美和李雲娜是在為舊金山「時事電視台」(Current TV)工作時被捕,而美國前副總統高爾(AlGore)曾參與這家電視台的創立。這兩名女記者上月依非法入境和從事「敵對行為」罪名,被判12年勞動教化。(譯者:中央社張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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