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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原公交站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受贿18万被判刑

2001-01-0813:24 中港台时间|2025-10-1702: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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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讯】1月7日,受贿18.3万元的原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服务中心副主任、广州市大都公用事业广告有限公司经理黄某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缴获的赃款18.3万元全部没收。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于1997年11月至2000年6月担任广州市大都公用事业广告有限公司经理。在上述任职期间,将大都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发包给越秀区金旭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丁某施工,于1998年2月和5月收受了丁某贿送的2万元。同年5月和1999年中国新年前后,黄又3次收受了承造大都公司卡式公用电话亭的南海市行通不锈钢厂刘某贿送的1.3万元。同年中国新年,黄某又收受与大都公司合作经营候车亭广告业务的白马广告公司黎某贿送的1万元。去年1月和3月,黄先后2次收受与大都公司合作经营候车亭广告业务的香港沃域有限公司范某贿送的8万元。同年3月,黄某收受与大都公司合作经营公益宣传亭业务的广州关键广告公司梁某贿送的6万元。

去年7月6日,黄某到白云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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