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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电棍同时电击 陈永哲被吉林劳教所残害

2003-03-05 21:3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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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3月5日讯】吉林省消息证实,法轮功学员陈永哲遭吉林欢喜岭劳教所酷刑折磨,被5根电棍同时电击三小时,身体多处烧焦。陈永哲于2002年5月14日死亡。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4日报导,一位与陈永哲同时监禁于欢喜岭劳教所的难友向明慧网投书指出,2001年4月27日,该劳教所开始对被非法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加大力度迫害,中队长徐学权及王、崔、潘等狱警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个叫到管教室,随后从里面传出惨叫声,陈永哲是晚上天刚黑时被叫出去的。 第二天早晨,陈永哲完全变了模样:脸被打破、脱皮的地方变成了紫黑色,两腮及嘴均肿起……

这位知情者透露,几天后,陈永哲去管教室要狱警不要虐待好人,结果狱警把他绑在床上,5个狱警用5把电棍同时电击他,长达三个小时,陈永哲脸上、身上多处被烧焦,脖子上都是大泡,当时就将他迫害得精神恍惚、呆滞。 一个多月后,劳教所将他保外就医。此后陈永哲一直无法康复,于2002年5月14日在家去世。

在昨日记者对欢喜岭劳教所的采访中,该劳教所的一名拒绝透露姓名的男性所长,虽然一口否认狱警使用电棍,并称陈永哲是病死的,但他的一句话颇耐人寻味,该所长说:“我们一般是不让用酷刑的。”此话显示出该劳教所确实使用酷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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