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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安酷刑折磨:为免受刑人痛不欲生 需头带钢盔

2003-07-09 20:1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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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兰州市公安一处刑讯室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为了防止学员在生不如死的折磨后撞墙自杀,叫法轮功学员头带钢盔,在进行多次‘铁椅子上铐’酷刑后,学员通常双手疼痛麻木,长达数个月之久。

据明慧网7月9日报导,2002年9月~10月,法轮功学员李文明在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警察四次提外审,在兰州市公安一处的刑讯室进行酷刑折磨。

消息来源指出,警察何波和魏东将李文明固定在铁椅子上,头上带上钢盔(警察知道这种刑具的厉害,使人生不如死,为了防止受害人撞墙自杀而用),将两只手腕固定在可以紧螺丝的自制得手铐(铁环)上,用扳手渐渐上紧铁环上的螺丝,使固定手腕的铁环(手铐)紧缩,缩小的铁环压迫手腕,使腕骨发生严重变形;同时在胳臂下面垫上厚厚的书,并且还不断加高书的厚度,经过长时间的酷刑折磨,使人痛不欲生。

消息指出,这种法西斯式的酷刑使用后表面上难以看出其残酷,只是手腕上留有戴手铐的痕迹和浮肿,但骨头里面却疼痛难忍,被用刑后疼痛感甚至要持续一个月,随后就是两手长达几个月的麻木。 除此之外,警察还对李文明进行过多次毒打。

在2002年9月中旬,法轮功学员苏安州在兰州市一处被非法关押期间,以何波和魏东为首的警察利用上述刑具对他连续进行了长达72小时(三天三夜)的残酷折磨。

2002年12月25日,法轮功学员王爱兰被何波和巍东等警察非法绑架到兰州市公安一处,随后被关押于兰州市第二看守所,之后又被警察在两次外审期间动用同样的酷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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