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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光书记”林龙飞涉贪被判死刑

2005-01-02 13:5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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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一月二日电)“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有“三光书记”之称的原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因受贿、钜额财产来源不明,昨天遭判处死刑。

北京法制晚报昨天报导,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九九六年五月至二00三年四月,林龙飞担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该县六十八名党政干部以及三名包工头贿赂的钱财,共计人民币二百三十六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林龙飞另有价值人民币二百一十二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钜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后,林龙飞的辩护律师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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