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11月18日訊】山西省大同市一家民營醫院院長艾某忠夥同醫院管理人員,通過虛構住院、偽造病歷、虛增藥品費用等方式騙取國家醫保基金97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艾某忠近日被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據指控,2016年9月,艾某忠在大同市設立某醫院有限公司並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該院經批准成為醫保定點醫院。此後,艾某忠多次組織醫院管理人員商議騙保方案,通過偽造醫療行為大肆套取醫保資金。截至2020年底,涉案醫院虛報金額970餘萬元。
該院實施騙保的主要手段包括:
一、拉人「充數」,虛增住院人數。醫院內部人員及外部「營銷團隊」受指使到周邊縣區招攬人員以住院為名辦理醫保手續,並領取介紹費。部分職工及其家屬也被要求「住院」,用於製造就診量。
二、空掛床,虛構完整住院流程。部分被拉來的患者並未實際入住醫院,只需將醫保卡押在醫院。醫院便編造虛假病歷、檢查報告和用藥紀錄,營造「住院治療」假象,從而套取醫保資金。
三、「小病大治」,將費用提高至醫保報銷上限。針對輕症患者,醫院通過修改病歷、延長住院時間、虛開貴重藥材和理療項目等方式,人為抬高住院費用,使其達到醫保報銷的最高額度。
四、財務造假,虛報藥品成本與費用。醫院上報的藥品使用量與實際進貨量嚴重不符。審計顯示,一味實際進價僅7,700元的中藥,被虛報金額高達40餘萬元。部分藥品還存在「重複入庫」,並採用高價發票報銷、低價採購結算等方式套取差價。
此外,涉案醫院還會在藥品進價上做手腳。根據判決書中的證人證言:「藥品大部分都會是兩種價格:國家醫保規定的價格及醫藥公司的實際成交價格。」
該醫院被指內部分工嚴密,從營銷人員拉攏患者,到科室醫護偽造資料,再到醫保辦上傳虛假數據,形成完整騙保鏈條,嚴重侵害醫保基金安全,破壞醫保制度運行。
二審後最終判決為,艾某忠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其餘被告人因參與騙保行為,被判處4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醫保基金是大陸民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然而大陸個人和醫院騙取醫保基金的案件層出不窮。
僅今年,官方已公布7起個人欺詐騙保案件。分別是廣東省深圳市李某冒名就醫和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北京市藥販子於某夫妻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湖北省孝感市參保人邱某、柯某利用門診慢特病待遇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上海市參保人胡某某涉嫌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參保人談某某開具虛假票據騙保案、吉林省白城市參保人高某將第三人已支付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重複報銷騙保案、天津市參保人張某冒名就醫騙保案。
責任編輯:方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