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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
【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3日電)非銀行業辦理第3方支付辦理網路儲值引發爭議,金管會再談立場,錢還是要回到銀行。但是要虛名還是實名,金管會認為,虛名帳戶無法控管洗錢防制。
金管會今天強調,向來都是支持電子商務發展,惟非銀行業第3方支付想要從事線上儲值,金管會的基本立場是錢最後還是要回到銀行業且沒有變過。
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認為,虛名帳戶是無法對洗錢防制、倒帳防弊的控管,所以還是期望以實名帳戶(要身分認證),而之下要有什麼樣的彈性,就需要跨部會協商。
王儷玲表示,如果儲值的金額,不分金額大小全部在銀行開戶,就可以掌握資金的流向;但是如果開放小額的金錢可以由非第3方支付業者先管理(Hold住)錢,那麼也要讓金管會可以掌握金流和明細。
王儷玲說,金管會堅持,即使小額儲值可以先停泊在非銀行第3方支付業者,業者不可以運用該筆款項或投資。
但是過去金管會堅持,非銀行業不可以辦理存款的業務,第3方支付辦理網路儲值涉及存款,所以不能從事銀行業的存款;金管會說,若要不涉及存款,還要看經濟部所規劃的或者金流上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