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特別展開「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旨在透過強力的執法手段,確保國家公權力不容挑戰,並進一步維護法治、安全的用路環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針對長期拖欠交通罰鍰的義務人展現鐵腕作風,展現執行機關強力執法的決心。嘉義縣56歲的許姓男子,於108至109年間多次於駕駛執照吊銷後仍無照駕駛、行駛高速公路時未依規定行駛指定車道,甚至酒醉駕車並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以致遭裁罰新臺幣18萬8,400元。

許男違規案件於109年陸續移送行政執行,嘉義分署開始執行後僅扣得銀行存款6,000餘元,隨後,分署命令許男報告財產狀況,許男到場後陳稱自己目前並無固定工作,且因涉及刑事案件正等待服刑,請求出獄後再行辦理分期繳納。經查證後嘉義分署准許許男於112年7月出獄後再行辦理分期繳納,惟義務人其後卻未如期繳納。對於許男反覆的繳款態度,執行人員清查許男名下所有財產,發現其持有壽險保單,即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壽險保單,此舉讓許男感受到如不處理將面臨保單解約的風險,於是立即將剩餘款項全額繳清。
嘉義分署再次呼籲,民眾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僅是對法律的漠視,更會對其他無辜用路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對於受罰後惡意不繳納罰鍰的義務人,絕對會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手段追查到底。但民眾確實因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繳納完畢,在取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分署可酌情核准分期繳納。但核准分期後,義務人必須切實履行分期繳款的承諾,一旦發生違約情況,分署將繼續針對其名下其他財產展開全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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