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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政院無權要求北市撤銷410集會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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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五日電)行政院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四月十日泛藍集會許可,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說,這是地方政府權限,行政院無權要求市府撤銷許可,以四○三衝突為由取消四一○集會許可也不妥當;他認為,相關責任應依法論斷,不能集會還沒辦,就「先扣我們責任」。

泛藍四○三集會會後引發警民衝突,衍生行政院與台北市政府意見交鋒。行政院要求市府撤銷藍營四一○集會許可,馬英九嚴辭拒絕。

馬英九說,是否核准集會遊行屬地方權責,地方政府會考量相關因素,由警察局依集遊法做最後決定,「行政院要求市府審酌,我們願意審酌,但它不能要求我們撤銷,它沒有這個權限」。

他進一步指出,泛藍四○三在中正紀念堂集會,主辦單位下午五時三十分就宣布散會,要求群眾離開,群眾後來跑去凱達格蘭大道確屬違法,但先前的集會已結束,群眾也已解散,「主辦單位責任已了」,集會遊行法明定集會遊行群眾離開之後,其行為責任由行為人自負,若集會解散了還要主辦單位負責,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馬英九說,「四一○會發生什麼事還不知道,行政院就要給我們扣責任,這非常不妥當,也不符合法律規定」。至於馬英九七日是否出席行政院院會,親自向行政院長游錫堃說明,馬英九說,他的立場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不一定要當面向院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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