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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
【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日電)九十五年使用牌照稅的滯納期已在五月三十一日期滿,財政部表示,各單位開始進行檢查作業,若在滯納期滿後被查獲,不但要補稅,還要罰一倍的罰鍰,已被註銷牌照的車輛若被查獲,則要處兩倍罰鍰。
財政部指出,使用牌照稅車輛總檢查作業計畫預計執行到今年十二月底止,為維護租稅公平及清理欠稅,相關單位已添購車輛辨識系統等相關查緝工具,將持續於各大街小巷做地毯式清查,只要是停放及使用公共道路的車輛,都可能會被清查。
如果民眾趕在查獲前或被檢舉前繳清,就可免加計滯納金與罰鍰。否則,欠繳牌照稅的車輛被查獲後不但要補稅,還要罰一倍的罰鍰,尤其已被註銷牌照的車輛若被查獲,要處兩倍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