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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防疫成效 台結核病醫療費納入疾管局預算

2007-07-1120:35 中港台時間|07-1122:20 更新

【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十一日電)台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和中央健保局協商,自今年七月一日起,結核病醫療費用納入疾管局的公預算,不佔用健保總額,這將可避免健保緊縮給付影響結核病完治及防疫成效。

疾管局指出,凡是強制住院、檢驗出痰抹片陽性的結核病病患可住院十四天,如果因抗結核藥物副作用經 醫師建議需住院診治者,可住院三十天,這些費用均由疾管局支付,另含住院的膳食費,病患可安心療養。

另外,疾管局登記在案的結核病患(含接觸者至醫 療院所進行檢查、潛伏感染結核菌的病患接受治療)的 就醫部分負擔費用,以及無健保身分患者治療結核病的醫藥費,也都由疾管局支付。

疾管局認為,這項措施可避免因現行醫療給付制度 ,擠壓結核病患就醫空間,亦能提高醫療院所診治結核 病患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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