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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強盜案 惡警誣台商 求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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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前台南市警一分局刑事小隊長王慶樑受託誣陷台商王大木,涉嫌勾結中國台商林根本等12位秘密證人指控王大木、林進明涉持槍強盜、恐嚇取財罪,王大木為此曾被收押,至最高法院才獲判無罪平反,王慶樑與林根本等13名被告則被南檢依誣告等罪嫌提起公訴。

勾串證人 創造現場

檢察官周俞宏痛陳王慶樑為求辦案績效,涉結合秘密證人製作不實檢舉筆錄、還拍照自創犯罪被害現場、虛構犯罪情節,陷害無辜守法之人,洩漏他人秘密資料,惡性重大,使警譽蒙塵,因而求處重刑17年;其餘12名被告有11人被求處2年至5年半不等徒刑,1人緩起訴。

當初偵辦王慶樑涉誣陷台商案的檢察官黃朝貴,也遭王大木控告,不過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郭珍妮表示,調查認定黃朝貴無涉案嫌疑,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黃朝貴對此案曾說,他與王大木不認識又無冤無仇,沒必要入他於罪。昨天記者至截稿前仍連繫不上黃朝貴,無法獲悉其看法。

台商妻︰老公被害慘

王大木妻子昨天透露,老公被這個誣告案害慘了,同業不願跟他繼續合作,這幾年來事業受波及停擺,個人名譽與生活都受嚴重打擊與影響,經此巨變,王大木曾表達對台灣司法極度沒信心的失望心情。

據了解,已退休的王慶樑否認誣陷王、林,強調有秘密證人指證,他是依法偵辦。但涉案的12位不實秘密證人已向檢方坦承當年是配合謝慶輝與王慶樑誣告王大木與林進明。

收押中的王昨天被南檢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傍晚南院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王慶樑「續押禁見」。

起訴書指出,王員任警期間經義警介紹認識線民謝慶輝(91年死亡 )。林根本與王大木原是合作夥伴,82年間合資在中國開設製鞋工廠,後來林、王因故心生嫌隙,王退夥並找與林有姻親關係的林進明合作在中國另開製鞋工廠,與林競爭生意。

林某家族為此不快、林把此事告知好友王重又(原名王伯乾 ),王透過謝找上王慶樑共同設計誣陷王大木與林進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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