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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
【大紀元7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院昨開庭審理高捷「公開辦理六標」案,傳喚前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等八人,檢方並對其中陳敏賢等六人,具體求處三年6月至十五年不等徒刑,辯論終結後定7月31日宣判。
兩年前雄檢偵辦此案,原依背信罪嫌將評決小組成員前市府捷運局長周禮良、前工務局長吳孟德(現為都發局長 )、前交通部主秘鍾善藤、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總經理賴獻玉等五人提起公訴。
辦案人員後來又查出被告鍾善藤、吳孟德等二人,涉嫌收受新文化基金會前董事長張志榮等人賄款,並認為陳敏賢等五人,受政府委託執行公權力,應適用政府採購法,於是變更起訴法條,要求依貪瀆罪嫌追訴,並追加起訴涉嫌行賄的張志榮、陳建廷和日籍男子木川良二。
吳孟德 檢求刑15年
高雄地院昨審理此案開辯論庭,檢方當庭具體求處吳孟德十五年徒刑、鍾善藤則因自白減為七年6月徒刑、周禮良十年徒刑、陳敏賢和賴獻玉各八年徒刑、木川良二三年6月徒刑,張志榮和陳建廷因轉為污點證人,建議法官減輕其刑或免刑。
被告陳敏賢等人應訊時,對於蒞庭檢察官指控情節,則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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