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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說法將上路 王金平:累積經驗後再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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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四日電)遊說法將於八日施行,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實施細節確有很多混淆空間,該怎麼做,還要累積一些經驗,但法律已有規範,就多多檢討法律上路後的實施過程,再形成共識,看看大家能接受到什麼程度。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該怎麼遵守執行,才符合法律規定與立法意旨,還要一段時間磨合;至於未來是否修法,他說,若必要時當然要修法。

遊說法規定,遊說為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法令、政策或議案,以口頭或書面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的行為。

遊說法規定,遊說採強制登記制,被遊說者在接受遊說後七天內,若未向專責單位登記遊說者及遊說內容等,可處新台幣十萬元到五十萬元罰款,不當遊說最高可處兩百五十萬元罰鍰。

遊說法規定,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受理遊說登記;立法院已公告,立法院法制局為受理遊說登記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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