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 众所瞩目的台湾选举诉讼的验票事宜,台高等法院今天(12日)邀蓝绿进行验票协商,经过两个半小时开庭,蓝绿双方已达成“全面实质验票”共识,有争议选票以彩色影印机影印后,送交高院合议庭处理。由于法院坚持验票时,蓝绿两造的到场代理人必须具律师身份,因此法院要求两造在周五以前,陈报各自可动员的律师人数,最快也要在五月中旬才能展开全面验票。
高院审理国亲所提“当选无效”之诉合议庭,12日的协商,达成九项共识如下:
1. 验票范围:全面验票,包括全部有效票 (一号、二号)、全部无效票、用余空白票、投开票所报告单、记票纸。
2. “选举人名册”及“返国投票行使选举权情形统计表”:当场不做签章真伪的实质勘验,仅先核对票数与人数是否相符,但两造现场代理人皆可当场声请彩色影印,意即可根据影本自行核对选举人身份,再将疑涉违法之处向法院声请调查。
3. 工作人员名册:仅核对选票封包上主任管理员及主任监察员身份是否真正。
4. 圈选工具:圈选工具有争议部分的选票列为争议票,由法院认定,不须全面验圈选工具。
5. 已领未投票:只核对投开票所报告单记载的已领未投票数与票袋上的已领未投票数是否相符。
6. 预备票:合议庭将函查各选务会查询有无动用预备票。
7. 验票人员:i) 法院人员:由法院指派适当人数法官、书记官、录事及法警。ii) 两造代表:必须具律师或实习律师资格,因此双方必须在本周五以前陈报各自可动员的诉讼代理人数,以利法院完成编组。
8. 验票标准:对中选会公告的图例或其他验票标准有意见,应事先具状提出。
9. 验票方法:有争议选票,应先影印,原本影印后封存由选务机关保管,影印票的背面,应由两造代理人签名后送交法院处理。(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