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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罪犯减刑出狱可恢复健保及补换发健保IC卡

2007-07-1714:05 中港台时间|07-1702:50 更新

【大纪元7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十七日电)九十六(2007)年台湾罪犯减刑条例昨天施行,近万名受刑人获释。中央健康保险局指出,尚未找到工作的更生人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亲,以眷属身份参加健保,没有工作也没有配偶亲属可以依附者,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市公所办理投保手续。

健保局并指出,已有健保IC卡的更生人,如果先前有欠费,在缴清欠费或办理纾困分期摊还后,即可使用健保IC卡。从未取得健保IC卡或IC卡已遗失者,请于办妥投保手续后,到各地邮局或健保局各辖区分局、联络办公室申请补、换发健保IC卡。

有关其他健保问题,健保局已协调各地收容单位及台湾更生保护会办理卫教宣导以及说明会,可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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