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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徵文】透過中國法院見聞談中共獨裁政權

作者:丁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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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4月21日訊】本人曾是中國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就我工作經歷所見所聞、所思所想談談對中共獨裁政權、中共流氓政府的看法。

中國法院系統的架構形成

中共建立的政權是一個等級森嚴的政治體系,其政治特色非常鮮明,就是中國特色——對權力的極致追求。中共一直強調中國政治制度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則是中共集權特色。由毛澤東時代的個人崇拜主義轉向現在的黨領導一切,換湯不換藥,其實質和核心內涵並沒有改變,一直是權力不受約束的極端獨裁政體,只是中共一直將其冠以人民二字,來掩蓋其本質。中共等級森嚴的政權體系根據權力大小分三六九等。當然中國法院系統也是如此,分為四級,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除此之外還有鐵路法院、林區法院、礦區法院,以及解放軍軍事法院,根據各地區情況不同,級別不同。

中國法院系統的職能

西方文明國家的法院系統是司法機構,單獨於政府獨立運行,名副其實的審判機構,對政府權力起到約束作用。而中國法院一直以來也效仿西方司法體系,對內外也是如此自稱,建政初期有一府兩院,即政府、檢察院、法院。但為了掩蓋中共政權的個人獨裁特性,又逐漸強調黨領導一切,於是便衍生出了一委一府兩院,又多了黨委,黨委駕於一府兩院之上。當然中國的法院也必須接受黨的領導,於是就將西方先進司法體系扭曲成四不像,將王在法下硬生生扭曲成王在法上,法檢兩院都必須向政府做工作報告,接受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尤其受政法委的直接領導,其完全淪為中國(中共)政府的業務部門,完全失去了對政府權力的約束作用,使法律更好的成了中共的權力工具。

中國法院系統人員的提拔選舉制度

中國(中共)政府稱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由此中共成立了一個權力的遮羞布,即人民代表大會,對內外宣稱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而中國的法院作為平行於一委一府的機構,其院長、員額法官的任免也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這裡我解釋一下員額法官的含義,各級法院根據轄區人口、經濟形勢、案件數量等等一系列因素給予一定數額的法官職位,稱為員額法官,只有員額法官具有審判權。名義上是防止司法權力的濫用,實則是法院系統權力的又一次集中,完全符合中國特色——集權,由此就產生了權力買賣,即買官賣官。中國(中共)政府及其它下設機構也大抵如此,不看業務能力,不看品行道德,以利益大小來決定官位升遷。

中國法院的服務對象

作為審判機關,本應該服務於法律,服務於人民,但是中共多次強調,法院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機關,業務性很強的政治機關,強調其政治參與度。其含糊其辭的解釋則是迷惑民眾,真實目的是強調案件該怎樣審理、怎樣定性、怎樣判決均要聽黨的,實則服務於權力。但它又強調案件終身負責制,案件怎樣判決由權高者決定,一旦案件判決出現社會性影響比較大負面的情況,則由員額法官及其團隊承擔責任,輕則免職,重則入獄,這是權高者提前為自己提前找好的替罪羊,這也符合中共特色——用完即棄,兔死狗烹。例如老人碰瓷案件的法官王浩,民間現在仍然流傳著他開庭審理時的一句話「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在導致中國社會道德滑坡極其嚴重的情況下,王浩法官成為當權者的犧牲品,而民眾也似乎找到了情緒發洩口。中國(中共)政府及所屬機構長此以往行事,致使中國社會淪為道德墳墓。

中國法院的貪腐現狀

我個人認為貪腐一詞不應出現在中國這樣的集權國家,貪腐應解釋為貪污腐敗,貪腐本應該是形容西方法律體系健全的民主國家的個別以權謀私的現象。中共引入貪腐一詞是對「貪腐」的曲解和侮辱,中共政權的建立,本質就是以權力剝削壓榨人民勞動成果,控制人民思想,通過愚民仇恨教育將人民對中共的仇恨引向西方文明國家。因為沒有找到更好的詞來代替,我還是使用貪腐一次詞描述一些現狀。

中國法院系統的貪腐同中國政府其他機構的貪腐大同小異。因為工作經歷在基層法院,那我主要圍繞基層法院談談見聞。坊間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大蓋帽,兩頭翹,吃完原告吃被告」,這是對中國法院最真實的描述,以前中國法院系統被內部稱為政府的刀把子,屬於武行機構,跟軍隊一樣配有圓頂蓋帽,配有一定數量槍枝,現在已經收歸公安管理,逐漸轉向文職機構。由於近十年來中國經濟下滑嚴重,引發大量社會矛盾,大量的案件湧入法院,比十年前增長了十倍。我就個人認識淺談幾點對法院貪腐的見解,法院的貪腐分為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最常見的以權力謀取金錢利益。第一重尋租發生在民眾向法院遞交案件的時候。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案件進入程序後的審理期限,進入執行程序的執行期限。但那也得進入法律程序,所謂的進入法律程序即案件基本信息被錄入法院案件網絡系統,但是截至我離開法院,民眾的民事訴訟仍然以紙質材料遞交為主,法院接受材料後至於何時錄入網絡系統,則完全不受法律約束,這就為法院權力留下了謀取私利的空間,逼迫當事人不得不請客送禮,有些法院明目張膽,在當事人遞交訴狀的時候就要在訴狀裡面夾好人民幣,都已經成為約定俗成的定律了。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案件速裁程序審理期限為30天,簡易程序為90天,普通程序為180天,但是法律還留下了兜底條款,特殊情況可以延期,李宜雪案件就是如此,90天的審理期限硬生生拖了兩年沒有宣判,而二審開庭時警方將她送入精神病院,導致原告未到庭按撤訴處理。致使沒有關係沒錢送禮的當事人案件被無限期拖延,我曾見過訴訟案件過去近十年材料還在柜子底下壓著的。法院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案子這麼多,辦誰的都是辦,我為什麼要給不相干的人辦,我把自己親戚朋友的辦好就可以了」,沒錢沒關係的普通民眾連自己最基本的權力都被這樣剝奪了。

第二重尋租發生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中國的法律有很多模稜兩可模糊不清的規定,法律上被成為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我親自撰寫過上百份判決書,對這一類情況比較了解,比如一個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借款金額明確,案件事實清楚,但是原告訴請的利息應該怎麼判,並沒有清晰的界定,法律規定民間借款年利率不得超過銀行業同業拆借一年期利率3.85%(這個數字一直在變)的四倍,這就給法官留下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如果被告和法官關係好呢就適當的算一點利息,計算截至日期止開庭當天,如果原告和法官搞好關係那就按最高的年利率計算至本息結清為止,如果雙方都沒什麼關係,那這個判決書就會一拖再拖,什麼原因呢,等著看誰更懂得人情世故,請客送禮打好關係的就快速處理,否則就時漫長的等待。

第三重尋租發生在執行程序中,對於原告已經勝訴的案件,被告沒有按期履行,經申請進入執行程序,跟訴訟案件一樣也是無限期的等待進入程序,進入程序之後就會凍結被告銀行帳戶、微信、支付寶等,對於有關係的當事人或者懂人情世故的當事人的帳戶,即便錢已經被凍結了也可以解除,完全損害勝訴當事人的權益,對於沒有關係的當事人已經被扣劃成功的款項,法院工作人員並不會立馬發放給原告,而是通知他後讓他無限期等待,等到利益被滿足的那天才會打款給原告。更有甚者,像雲南等省份,某些法院,大門嚴防死守,想要見到法官是非常困難的事,要預約,大部分時候他們都在開會在開庭等等,導致當事人無法見到承辦法官。即便見到了,執行法官也要求當事人去找律師,拒絕直接跟當事人交談,稱跟當事人說不清楚,但是他們會指定找某一個律師,而律師會收取風險代理費,一般為案件標的的20%起步,要先交風險代理費才會辦理案件,而且能不能執行到位都無法確定。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階段,保全案件,法律援助案件、鑑定程序、公安臨控程序等等都存在尋租空間。就拿法律援助案件來說,比如機動車交通事故等造成的當事人健康權受到嚴重侵犯的,每年都會有救濟款項,但是這筆錢不是這麼好領的,給哪個案件發,給誰發,按什麼比例發,由辦案人決定,一般只有案件標的的很少一部分,領了這筆錢就要簽息訴罷訪協議書,就是逼迫已經身體殘缺的當事人放棄他應得的大部分賠償款。

以權謀私不止發生在普通民眾身上,也發生在法院工作人員之間,同事之間有案件在對方手上為了儘快排期審理也要請客吃飯送禮。

第二、以權謀色。這裡講一個劇情比較曲折的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有一位已婚女士在某縣法院工作,三十歲左右,當時某縣法院院長對其多次騷擾,該女士不堪忍受騷擾,便申請調離該縣法院,到某公安部門工作,但是在公安部門再次遭到領導騷擾,不得已再次申請調動,調入區法院,但是不久後某縣法院院長也調入區法院擔任院長,也許會有人說電視劇也不敢這麼演,該院長好色至極,單位多個女同事都遭其騷擾過。出差喜歡和女同事一起出差,和女同事公然出入單位等公共場所。上梁不正下梁歪,其他工作人員桃色新聞屢見不鮮。法院工作人員開著警車出去招搖過世,騙取當事人美色等等。法院以權謀色只是中國官場的一個縮影,在中國所有政府機構國有企業大抵如此。

第三、以權勢壓人,謀取精神利益,達到自己精神滿足的需求。

一方面是利用權力對底層人民的壓迫。庭審階段在當事人發言階段應當允許其充分發表自己的訴求和意見,但是法官以其絕對掌控庭審節奏的權力惡意打斷當事人發言;庭後溝通階段,法院工作人員不管職務高低面對當事人頤指氣使,面孔朝天用鼻孔對著當事人說話,聲若蚊蟲不允許當事人問第二遍;仗著權勢語言攻擊辱罵當事人,一副你能奈我何的做派,讓民眾極盡精神摧殘。法院工作人員以當權者身居高位的姿態肆意的侮辱民眾,以獲得精神層面的滿足。

另一方面是體制內部互害,由於自上而下的集權,官大一級壓死人,法院內部設立的機構往往是庭室長或者主管院長的一言堂。一是因為爭權奪利,為獲得官職體制內同事之間惡性競爭,拉幫結派,暗下黑手。二是由於中國經濟下滑,貪污腐敗嚴重,再加之中共剝削壓榨搶劫,故意製造貧窮導致民不聊生,人民窮困,錯綜複雜的債務關係以訴訟案件形式湧入法院系統,案件量較之十年前增長了十倍甚至數十倍,在法院工作人會員不允許增加的情況下,不得不頻繁加班,甚至全年無休,不但導致法院工作人員積勞成疾,而且沒有加班報酬,生病請假成為一準奢望,甚至法定的產假都不能足額休息。我單位的周國霞法官因長期高強度工作以及領導同事的長期打壓排擠導致重度抑鬱,在2020年精神崩潰跳樓身亡。另有同事重度抑鬱長期得不到領導批假仍在苦苦支撐。即便有這些悲劇的先例,在我2024年3月被確診為重度抑鬱、重度焦慮的情況下,已經無法正常工作,多次向庭室長及主管院長提出請假,屢屢遭到拒絕,並威脅讓單位給我聯繫精神病院,在此種情況下我不得不冒險出逃。

法院這些病態的體制內外關係也映射出中國政府的病態,一個病態的政府必然導致社會的病態。

中國法院的信訪系統

司法腐敗必然會製造千千萬萬的冤假錯案,中國各級政府腐敗必然引起民怨,於是便有了信訪系統。

中國的信訪系統就是一個巨大的騙局,其本質是篩選出那些不聽黨話,不願甘當奴隸的人,輕則監視警告,重則以口袋罪尋釁滋事罪判刑入獄,亦或直接送入精神病院酷刑折磨甚至直接消失,以達到讓人民害怕、鎮壓人民讓人民聽話做好奴隸的目的。中國政府的每一級政府及下屬單位都有信訪部門,當然法院系統也不例外。

絕大多數案件的處理都在基層法院。當民眾得不到公正的判決走信訪程序也是從基層信訪開始,信訪投訴均需實名,法院工作人員被當事人投訴信訪後,由各辦案團隊出具信訪答覆,這與自己製造了冤家錯案由自己處理自己何異,而信訪答覆往往是一份模板化的答覆報告,根本不解決實際問題。民眾在基層信訪無法解決自己訴求時就會開始想方設法越級上訪,但中共這種等級森嚴的政治體制為了不給上級添麻煩,都會想方設法攔截越級上訪者。

法院及其他各個政府機構信訪部門都與村委會、社區人員建立了微信群,將信訪人員名單下發至群裡。每次到各級政府召開兩會及重要會議的時候,都會派專人一對一全程二十四小時監視信訪人,防止其出戶出村出城。對於多次信訪及越級上訪人員更會列入重點監控對象名單,加派人手圍追堵截。即便上訪人突破重重封鎖到達上級信訪部門,甚至進京上訪至國家信訪局,也不可能成功,國務院信訪局不會親自處理上訪案件,在他們眼裡民眾就是螻蟻,會批示下級辦理,一級一級向下批示,最終案件又會回到最初的起點——基層信訪部門,基層信訪部門仍然是一份模板式的答覆報告,一級一級上報後就會結案,信訪人千辛萬苦越級上訪,得到的結果卻是訴求仍然得不到解決,甚至會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生命危險,成為中共鏟除的不聽黨話的目標。這裡有一個真實案例,當事人的丈夫因為交通事故被不公正的判刑入獄,她開始了漫漫上訪之路,最終到達北京,經過多次上訪她已經看透了所謂的信訪系統就是一個騙局,她也死心了,就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安頓了下來,但是製造冤假錯案的辦案人員並沒有放過她,派人到北京將其強行帶回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入獄,之後她兒子也因一起交通世故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為由判刑入獄。至此一家全部被送入監獄。也許有人會說據統計進京上訪有萬分之五的成功率,除了中國政府誇張的數據造假存在水分外,這也不是上訪人真的成功了,而是被信訪人在政治鬥爭中失勢了。這反映出中國政府信訪系統就是一個巨大的騙局,其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清除不願做奴隸的民眾。

中國法院的混亂現狀

中國政府及其下屬的各個單位為了給民眾的數據好看,往往都會進行誇張的數據造假,中國法院系統也是如此。本人親身經歷過2018年中國法院系統接受社會全面考評,該次勞民傷財興師動眾的評估行動只是為權力服務,其目的是為了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周強塑造政績升官發財。本人所在單位為了迎合上級法院的檢查,停止了全部案件的審理工作,置人民的利益於不顧,抽調全院各部門大部分人員進行了所謂的「百日會戰」。而這正是一場浩浩蕩蕩的造假行動,由上級法院指定近年來數千件已經結案的各類案件卷宗進行抽查,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絕大多數案件居然除了法院電子系統上當事人的信息及案件號碼之外沒有其他任何信息,既沒有電子掃描卷宗,也沒有紙質卷宗,於是上百人開始了各種造假,模擬法官簽字,模擬院長簽字,憑空模擬當事人簽字以及指紋,筆錄造假,發票造假,法律文書造假……就這麼上百人用一百天的時間造出了上千本卷宗,如此荒唐的行為就發生在中國的各個法院。

本人也經歷了另外一場全國性的造假行動,習近平提出全面脫貧,法院工作人員也被分配了扶貧任務。在2021年左右,法院工作人員到轄區貧困戶家中問詢基本情況後,自費為貧困戶家庭買幾斤豬肉,買幾個窗簾,送兩箱牛奶,拍幾張照片,中共便宣布中國已經實現全面脫貧。而現實是貧的更貧,中共的倒行逆施、壓榨剝削導致富者返貧。

法院系統的誇張造假行為,也反映出中國政府為了上級政績為了升官發財進行了一系列造假行為,糊弄民眾已經成為其慣用手段。

結語

中共建政初期,毛澤東為了穩固自己的皇位,搶劫民眾私有財產,統一民眾思想,塑造中國政府在國際上的聲望,人為製造三年大饑荒,不停的進行各種運動,對中國人民進行了無數慘無人道的殺戮。隨著互聯網的不斷興起,明目張膽的種族滅絕慘案會受到文明國家的制裁,中共為了掩蓋其繼續殺戮人民的罪行建立了一塊遮羞布,這塊遮羞布便是法院,在鄧小平、江澤民時代,為了堵住中國人民對自由民主的嚮往,除了製造「六四」血案之外,利用流氓罪將的大量民眾判處死刑,為了迫害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設置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罪名將無數民眾以政治犯的名頭判刑入獄、活摘器官。而如今習近平時代,其為了同毛澤東一樣坐穩皇位,達到集權目的,強行對憲法進行修改,取消了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中國政府的各級官員也爭相效仿,只要擁有了權力,均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如今的中國,法律已經淪為權力的工具。法院定罪殺人已經不能滿足當權者甩掉人民這個包袱的需求,於是興起了精神病院等等。如今更是建立了兩百多座留置基地,大肆招聘獄警,其目的自然是為了消除集權統治導致的經濟崩潰的影響,而進行的低端人口減持計劃。

如今能夠解救那片土地上千千萬萬民眾的,只有結束中共,結束集權,結束一黨專政,推倒防火牆,還民真相,開化民智,去除仇恨,推行法治,接受普世價值,讓那片土地充滿愛。

責任編輯:金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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