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顧佳韻編譯報導)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法官在本周四第二次拒絕了水電部工會(DWP)關於請求法院禁止每日新聞(dailynews.com)在其網站上公布水電部工會成員姓名、職位和薪水的訴訟請求。
在剛剛結束的聽證會上,高級法院法官詹那維斯(Dzintra Janavs)說代表8500名水電工人的工會無法證明法院有下達禁令的必要。
「他們不是要求保護一個特定的團體而是要求不得披露任何人的信息。」詹那維斯法官說,她上個月已暫時拒絕了工會要求法院下達臨時限制令的要求。
工會的律師羅伯特。德曼(Robert Dohrmann)辯護說,披露那些信息會給工會保安人員帶來危險,他說:「有幾類人是需要保護的」。
但詹那維斯說工會在文件中並未指出哪些人需要保護,她同時還列舉了加州最高法院曾要求警官披露他們的信息的案例。
每日新聞根據加州公共擋案法的規定從工會那取得了其員工的資料。該報紙在9月30日報導了工會員工的年平均工資是76,949美元,比洛杉磯其它公職人員工資高出20%。之所以對工會員工工資進行報導是因為工會董事決定增加水電費。報導出來不到兩個星期,工會就開始試圖讓法院發布臨時禁令。
代表每日新聞的律師詹姆斯。查德維克(James Chadwick)說:「裁決意味著工會不能阻止對那些信息的公開」。他說如果水電部工會試圖限制信息的披露或宣稱這些信息將造成傷害,每日新聞將反擊併進行調查。
每日新聞在其提交法院的文件中辨稱水電工會沒有拿出任何因薪資情況在網上被披露而造成「傷害的證據」。每日新聞還說工會也沒有為其指控美日新聞侵犯隱私權和違反公共檔案法的說法提供證據。
每日新聞已起草了訴狀,反訴水電工會阻止新聞報導。
訴狀說水電工會的起訴是毫無根據的試圖懲罰披露公眾關注的公共信息。他們要求對方支付律師費和訴訟費。
每日新聞訴訟還宣稱水電工會的訴案時有步驟地反對公眾分享公共信息,是阻止公民行使他們的政治權利或是想懲罰公眾行使他們的政治權力。
每日新聞的律師們在訴狀中寫道「水電工會的指控毫無道理……就算有一點道理, 披露通過合法渠道獲得的公共信息也不應該被罰或被限制。」
「他們針對每日新聞尋求的的限制令是違憲的, 可能是對第一修正案的最嚴重的違背。」
判決後德曼律師拒絕做評論。另一個聽證會定於12月10號舉行。◇
資料來源:洛杉磯每日新聞(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