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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讯】台湾经济不景气失业问题严重的情形下,亲民党籍立委高明见今天表示,有关企业普遍订有“竞业禁止条款”,保障经营机密与智慧财产权,要求离职员工三年内不得任职性质类似的其他企业。但根据调查指出,像研发人员以及知道公司营运机密的人,才需要受此条款限制,他建议,政府主管机关尽速面对问题,审慎修订相关法律。
据中央社8月8日报导,亲民党籍立委高明见今早指出,为保障经营机密与智慧财产权,企业普遍订有“竞业禁止条款”,一般要求离职员工三年内不得任职性质类似的其他企业。但面临失业问题严重的压力,企业应审慎思考相关条款的必要性,禁止年限也以半年至一年为宜。
高明见﹝不分区﹞也强调,希望政府主管机关能尽速面对问题,审慎修订相关法律,不但保护企业机密不致外泄,也要保障人才权益。同时是否属于“独门技术”而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的对象,他建议,应由专业团体负责仲裁。
高明见今早是与1111人力银行,在立法院召开公听会,作了以上表示。他强调,企业间普遍有竞业禁止条款的设置,但在台湾普遍经济不景气的情形下,人才找工作二次受限,实在已属于不合理的现象。
他并公布一份由1111人力银行的调查指出,目前有五成八的民众认为智慧财产权应受保护,七成二的民众也赞成有竞业禁止条款的存在,但有六成三的人资主管则认为,高科技产业才最适用竞业禁止条款。同时调查也指出,七成二的人认为,研发人员等知道公司营运机密的人,是最需要受到此条款限制的族群。(https://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