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3日讯】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为提升艺术创作水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自1996年起办理“大墩美展”,至今已办理12届,每年都吸引国内外1000余位各国艺术创作者参赛,每年象征美展最高荣誉,奖金高达二十万元的五名“大墩奖”得主,系由台中市市长于颁奖典礼时亲自颁给,因此本活动已成为备受瞩目的国际性艺术活动。
本年度该局将自本(2008)年4月上旬受理“第13届大墩美展”,后续进行一系列的优良艺术作品选拔及展览活动,欢迎国内外从事艺术创作人士提供近两年内之作品踊跃参赛(国外参赛者应自觅在台代理人处理全程一切事宜)。
参赛类组包括工艺、雕塑、数位艺术、摄影、版画、水彩、油画、胶彩、篆刻、书法、彩(水)墨等十一种艺术创作类型。参赛过程分初审、复审及大墩奖评审三阶段。初审(仅需送照(图)片)参选,入围者再行缴交作品原件参加复审。各类组将选拔前三名及优选佳作若干,奖金自新台币1万元至10万元。而各类组第一名可再进入大墩奖决赛,五名优胜者可再获颁奖金每人新台币10万元及奖座、奖状、典藏证书等荣誉。
是项活动将自本(2008)年4月7日至14日进行初审收件,经逐步评审后将于本(2008)年10月25日下午假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中山堂举行隆重颁奖典礼,优秀得奖佳作将安排在该局大墩艺廊展出。有兴趣参选者请于4月14日前将送件表及参选作品照片等以挂号邮寄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艺文推广课(40359台中市西区英材路600号)。详情请上网查阅,网址:http://www.tccgc.gov.tw 或电(202)895-1925向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文化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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