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移民方式相比,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绿卡相对简便快捷,是一条重要的移民途径。例如职业移民除了一类优先职业移民外都先要经过劳工纸申请,劳工纸申请批准或再递交I-140移民申请,此后还往往需要经过数年的排期等待后才能最后通过调整身份或领馆签证取得绿卡。而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绿卡则没有任何排期。
公民身份
在本周的报导中我将向大家介绍两组与移民有关的短讯。第一条短讯为移民局最近发布消息,提醒读者新的入籍试题将于2008年 10月1日正式启用。第二条短讯为国务院发布2008年10月移民签证进度,中国职业移民第二类、第三类优先出现倒退。下面我将对入籍新试题的正式启用和职业移民最新排期向读者做一个简单介绍,供大家参考。
在此前的文章中,我们提到了美国公民与绿卡持有人相比,在为其亲属提交移民申请方面具有诸多明显优势,那么是否意味着所有的人都最好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后再为配偶提交绿卡申请呢?其实不然,每个人有不同的情况,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作出选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以绿卡持有人的身份为配偶和子女申请反而更为适合。
自2008年7月1日起, 修改2007Australian Citizenship Regulations法条 Subsection 21 (2), 条文改为: 凡没考过第一次公民考试的申请者, 若要参加第二次的公民考试可不用缴交参加考试注册费用, 但仍要缴交行政手续费。
7月11日原东京入国管理局局长、现任外国人政策研究所所长阪中英德先生在“在日外国人情报中心”主办的“日本型移民政策提案”记者会见中,就该提议产生背景、内容等进行了状况说明。
据美国移民据公布的最新消息,为加入美国国籍而实施的新入籍试题将于10月1号开始。此举引起了许多已经够资格入籍人士的关注﹕新的入籍试题是不是更难,如果现在递交表格是考新题还是旧题,哪里可以得到样体。
美国公民和移民局(USCIS)近日宣布,全美70个移民办公室的公民入籍处理时间,将由预计的18个月缩短为14个月,甚或更短,一些办公室如底特律 只要8个月,亚特兰大只要9.9个月,而洛杉矶则需14.3个月。
29日联邦大厦举办的记者会上﹐美国移民局国内事务副主任霭茨(Michael Aytes)承诺将在16至18月内完成处理去年收到的大量的入籍申请。纽约市执行长Andrea J. Quara表示﹐将在30天内争取处理完由于联邦调查局背景调查而延误超过六个月的约1800份绿卡申请。
(大纪元记者肖见综合编译)美国公民和移民局近日宣布,由于申请人数太多,2007年6月1日以后递交入籍申请的永久居民需等16-18个月的处理时间。在这之前,通常只需6个月的时间。这将影响期望在今年11月份总统选举时拥有投票权的移民,由于去年国会对移民法改革的不了了之,使得许多移民希望入籍有投票权,以选票发出他们的心声。
卑诗统计局发布最新报告,第二季共有9470名新移民抵埠,比前季增加,但比去年同期略减一成七,中国仍然是该季新移民的首席来源国家,台湾居第六席,香港未挤入前十大排行。
入籍人士盼望且忧心的入籍新试题界时发表了﹐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行。新试题的内容如何﹑难易程度怎样﹑有什么特点﹑应如何应对等问题﹐是广大入籍者所关心讨论﹐也是“美华专业语言服务总社”入籍部希望向入籍人士解释并提醒的。
大纪元记者田清综合编译) 面临雇用非法移民指控的企业现在多了一个协助验证劳工身份的工具。美国移民局星期二公布了一个资料库系统,存有超过1400万张照片以作比对的系统。
(大纪元记者周容编译报导)旧金山市议员阿米亚诺(Tom Ammiano)18日中午在市政厅前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民身份证法案。根据该项法案,市民身份证将开放给所有的居民。身份证持有者将可以用来作为基本的身份识别,比如银行、无家可归协助和图书馆服务等。
我和儿子(20岁)于2006年1月同一天一起到长岛移民局面谈考公民。我们俩是同一位移民官﹐我先考﹐儿子后考﹐我俩都通过了英文考试﹐移民官对我们都说回家等候通知﹐我儿子于2006年2月收到通知宣誓并已经成为公民﹐而我至今天仍然在焦急的等待移民局的通知宣誓。
三藩市中国城的市立学院校园里有公民课程,许多移民学生挤满一堂,早上和晚上开课,一周七天,在三藩市全市的市立学院都有这种课程,而且都是挤得满满的,另外湾区的社区大学和成人学校也是一样。
随着入籍涨价日期及新试题施行日期的临近,许多有资格但没有英语基础的人变得矛盾起来。不申请吧﹗以后的费用越升越高,题目越变越难。申请吧﹗真的令人紧张,不自信能在短的时间内学好英语完成入籍。作为专业人士,希望提醒大家不必盲目紧张﹐即使完全没有基础的人也不是不可以在短时间内突破此关。重要的是,是否按照公民移民服务中心的要求,系统而充份的作准备。
二战时期加拿大移民法的一些模糊条文﹐使许多人如双重国籍﹑战争新娘突然失去公民身份﹐数以十万计“失落的加拿大人”期盼政府制订新移民法例﹐让他们早日“回归”加拿大。
问题393:我和太太的绿卡是基于245(i)在2004年获得。当时我们在美申请调整身份拿绿卡时,我的15岁女儿在美国境外。最近,我女儿持F-1 签证入境。我想知道我女儿是否可以申请随后加入(Follow-to-Join) 调整身份? 如果可以,她需不需要缴$1,000 的罚金?
美国布什行政当局和国会参议院两党主要人物,2007年5月17号达成一项综合性移民改革方案,称为“2007年边界安全与移民改革法案”,旨在帮助解决美国境内大约1200万非法移民的身份问题。 (w2007-05-26-voa3.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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