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7.20”是个特殊的日子,12年前的今天,江泽民集团和中共一意孤行,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12年后的今天,法轮功这个修身养性、与世无争的群体,不但没有在3个月内被剿灭,反而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
海外法庭起诉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元凶
江泽民做了那么多坏事,为什么不死呢?中国有句古话:“生死有命。”你的命定了。那么这种说法不管是有神论,无神论的,在中国的文化里面这句话还满流行的,“生死有命”。就是哪天生和死的日辰、时辰都已经给老天定好了,所以江泽民在这个时候死,是上天安排的,这是我这样看,否则的话他为什么早不死呢!
(大纪元记者夏青报导)2011年5月13日上午,澳大利亚联邦高级法院就悉尼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不接受纽省高院允许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享有“外交豁免权”,而上诉联邦法庭一案进行聆讯。然而,澳洲法庭再次违反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忽视原告对于控告酷刑者的权益,防止控告江泽民。
人类文明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二十年代,远离独裁与暴政的人们,是否依然牢记哪些生活在专制统治下 的民众为获得信仰自由忍辱负重,为保障基本人权挣扎呐喊。面对仍然存在的反人类罪行。正义尤显得庄严与神圣。
(大纪元记者林珊如澳洲布里斯本报导) 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的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的人权恶棍、中共排名第四位领导人贾庆林及150几名访问团员,继访问澳洲首都坎培拉及西澳珀斯之后,于4月8日抵达昆士兰省布里斯本。法轮功学员们于4月9日上午7时,在其下蹋的史丹福饭店(Stamford Plaza Hotel)前举行抗议活动。
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下午,中共政协主席贾庆林到达澳大利亚首都坎培拉,对澳洲进行六天的访问,在他从机埸去往宾馆的必经之路上,法轮功学员打出横幅抗议迫害法轮功的罪犯贾庆林进入澳大利亚。
《前哨》杂志2011年2月第240期刊登《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后,这篇文章得以广为传播。人们根据自己的观念,站在不同的基点去分析这篇文章,我想换个角度去分析一下,这篇文章的最终落实到实处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台湾立法院,继高雄县、彰化县、苗栗县、花莲县、云林县、嘉义市议会相继通过人权提案,表示“不欢迎、不支持、不邀请,犯有国际人权重罪的中共官员来台”之后,通过临时提案“禁止违犯国际重罪的中共官员及高干入境”,并在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权日向外界正式公布,引起国际关注。
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者,加拿大国家勋章得主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先生于10月30日及31日两日访问了澳洲布里斯本,在台湾、越南、印度社区举行三场讲座外,并参加了缅甸及印度社区的活动。此外麦塔斯也拜会了驻布里斯本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宋文城。
我叫章翠英,是一个澳洲公民,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1999年7月中共独栽江泽民发动了灭绝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成立了灭绝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法轮功学员被任意拘捕、判刑,更遭上百种酷刑的残忍折磨和屠杀,甚至残忍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四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000年我回国向中国政府讲真相,被强行监禁八个月,受到毒打,睡水泥地...
现在很多大陆民众来到台湾,看到了西班牙起诉江泽民、罗干等,还有阿根廷发出逮捕令,还有法轮功学员可以递诉状这些新闻报导的时候,法轮功学员车队经过的时候,那些大陆民众都伸出大拇指叫好。现在大陆人民来台湾是另一种形式的“投奔自由”。
一个迫害法轮功的人,你觉得你在国内是合法的,甚至是你的工作,但是国际上不这么看,人家是要把这个事情拿到法庭上来说的。那个时候他已经明白了,你做了这件事情,一旦在法庭上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不管你怎么认识,在法庭上是不能够自圆其说的,是一定要认罪的,至少人家要给你判罪。
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的省长黄华华、陕西代省长赵正永、宗教局长王作安、湖北省委副书记、610办公室杨松等前后到台湾。他们虽然到台湾的时间和事由都不一样,但是却前后都受到被告。
(大纪元韩国记者站报导)中共前人大常务副委员长陈至立应韩国国会议长邀请来韩访问,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就此提出抗议并指出,犯有反人类罪行的陈至立来访,对韩国国会来说是件耻辱的事情。
(大纪元记者亦平美国华盛顿DC报导)美国司法部星期四(8月12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对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馆( the Lucky Joy restaurant)歧视法轮功学员,拒绝他们在其餐馆内就餐的指控所做出的裁决。
6月28日上午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华裔女画家章翠英以酷刑罪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610办公室及罗干一案开庭,由多人组成的原告律师团在国际法原则上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不能享有豁免权,要求推翻法庭之前给予江豁免权的判决,作了大约4个小时的殷实的申述与庭辩。由于时间不够,法庭决定原告方律师一周内补充、被告方澳洲政府的代表律师答复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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