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閒暇戲弄房東樂(4)——商業地產 劉念慶律師
異鄉生活專欄
我們這次出差的主要任務就是考察鐵路沿線的幾座有問題的橋樑,然後提出整治方案。所以每考查完一座,就要再坐火車,再坐軌道車(俗名叫馬力車)趕到下一座。
問題就出在這個費用上。他認為律師拿了他的錢卻沒有給他辦成居留,而且心存疑慮是不是這個律師和他的二奶一起欺騙他,所以他藉口沒有帶足夠的錢,有一筆幾千歐元的律師費一直拖欠著,而律師實際上在發現他的公司出現問題的時候進行了有效的挽救措施,使得公司不至於破產,等於幫了他大忙。
問:我欠一家醫院一千元,我提議付一百元,那是我僅有的錢。他們拒絕了,說如果我不付清全數金額就要把賬戶轉給討債部門。我以為醫院必須接受你所能夠支付的數目。我要怎麼做才能讓他們接受我的錢呢?
我是到美國後才喜歡看新聞節目的,更沒有想到看新聞可以連續幾個小時不換台。在國內時也看央視的新聞,但是通常看不了幾分鐘就想換台,一是因為主持人都是不快不慢標准式的語速,表情也非常的程序化----相同的穩重嚴肅;二是完全是念稿子,沒有任何分析討論;三是新聞的內容不外乎國家領導人出訪,講話,大的政策方針的制定傳達;然後就是人民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即使暫時有困難,大...
問:我賣一些東西給一個從外州搬來的人。他用出納員支票付給我的錢超過貨物的價格。我把支票存入銀行,用現金找錢給了他。這張支票結果卻是假的。銀行把假的支票算進我的帳戶裏,說我欠他們所有提出的款項。這樣對嗎?
問:我有一項7年之久的債務。依我瞭解,按照法律這筆債已經過期,信用局不能再報告了。一個討債公司最近買下這筆債,他們告訴我如果我不還債,他會把這筆壞賬重新放到我的信用報告上。他說它會在報告上再出現7年。他說的對嗎?
李先生問:我在中餐館做廚師,來德國不到一年,雖然老闆對我的工作沒有意見,但是他以生意不好為由,每個月給我的工資比事先約定的少100歐元。我很想離開這個餐館,到別的餐館工作,但是老闆說我只許在他這裏工作,如果我不在他這裏工作,我就得回國。而且我的居留馬上就要到期了,我又面臨著延居留的問題。我想問,我有沒有可能到別的中餐館去工作?如果我離開這個餐館,我的居留怎麼...
問:我最近失業,沒法付每月的汽車貸款,車被貸款公司收回。現在他們告我欠他們6,000多美金,我有個疑問就是公司已把車子取回,這件事不該就此打住嗎?
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有興趣的讀者可訪問他的網站:www.peoples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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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外包商西安「中軟國際」爆發員工集體維權事件。5月11日,上百名中軟國際員工聚集在辦公區,抗議公司通過降薪、調崗等方式逼迫員工主動離職,以規避賠償責任。現場員工持續直播維權過程,並公開質問公司管理層。
現場視頻顯示,上百名員工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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