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庆律师事务所法律信箱 闲暇戏弄房东乐(4)——商业地产 刘念庆律师
异乡生活专栏
我们这次出差的主要任务就是考察铁路沿线的几座有问题的桥梁,然后提出整治方案。所以每考查完一座,就要再坐火车,再坐轨道车(俗名叫马力车)赶到下一座。
问题就出在这个费用上。他认为律师拿了他的钱却没有给他办成居留,而且心存疑虑是不是这个律师和他的二奶一起欺骗他,所以他借口没有带足够的钱,有一笔几千欧元的律师费一直拖欠着,而律师实际上在发现他的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进行了有效的挽救措施,使得公司不至于破产,等于帮了他大忙。
问:我欠一家医院一千元,我提议付一百元,那是我仅有的钱。他们拒绝了,说如果我不付清全数金额就要把账户转给讨债部门。我以为医院必须接受你所能够支付的数目。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他们接受我的钱呢?
我是到美国后才喜欢看新闻节目的,更没有想到看新闻可以连续几个小时不换台。在国内时也看央视的新闻,但是通常看不了几分钟就想换台,一是因为主持人都是不快不慢标准式的语速,表情也非常的程序化----相同的稳重严肃;二是完全是念稿子,没有任何分析讨论;三是新闻的内容不外乎国家领导人出访,讲话,大的政策方针的制定传达;然后就是人民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即使暂时有困难,大...
问:我卖一些东西给一个从外州搬来的人。他用出纳员支票付给我的钱超过货物的价格。我把支票存入银行,用现金找钱给了他。这张支票结果却是假的。银行把假的支票算进我的账户里,说我欠他们所有提出的款项。这样对吗?
问:我有一项7年之久的债务。依我了解,按照法律这笔债已经过期,信用局不能再报告了。一个讨债公司最近买下这笔债,他们告诉我如果我不还债,他会把这笔坏账重新放到我的信用报告上。他说它会在报告上再出现7年。他说的对吗?
李先生问:我在中餐馆做厨师,来德国不到一年,虽然老板对我的工作没有意见,但是他以生意不好为由,每个月给我的工资比事先约定的少100欧元。我很想离开这个餐馆,到别的餐馆工作,但是老板说我只许在他这里工作,如果我不在他这里工作,我就得回国。而且我的居留马上就要到期了,我又面临着延居留的问题。我想问,我有没有可能到别的中餐馆去工作?如果我离开这个餐馆,我的居留怎么...
问:我最近失业,没法付每月的汽车贷款,车被贷款公司收回。现在他们告我欠他们6,000多美金,我有个疑问就是公司已把车子取回,这件事不该就此打住吗?
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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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换肝名医陈尧俐因中介9名病患赴中国大陆接受器官移植并收取逾千万元中介费,其中5人死亡,陈遭法院判决有罪,卫生福利部随即废止其医师证书,成为台湾史上首例。专家指出,此案的核心问题并非患者死亡率高低,而是中国大陆器官来源长期不透明、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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